1、可轉債觸發贖回是指上市公司按照票面金額加一定利息的方式贖回可轉債的條件,具體為:30個交易日內,只要有15個交易日正股的股價大於轉股價的130%,那麼發行人就可以按照一定價格將可轉債贖回(不同上市公司規定存在不同,具體以上市公司公告為準)。
2、除了強制贖回條款之外,可轉債還有強制回購條款,強制回購條款是指當正股價格當一定時間內有一定時間低於轉股價的一定程度,投資者便可以要求上市公司以票面金額加一定利息的方式強制回購可轉債。
3、總之,強制贖回條款是為了保護上市公司的利益,而強制回購條款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1、可轉債觸發贖回是指上市公司按照票面金額加一定利息的方式贖回可轉債的條件,具體為:30個交易日內,只要有15個交易日正股的股價大於轉股價的130%,那麼發行人就可以按照一定價格將可轉債贖回(不同上市公司規定存在不同,具體以上市公司公告為準)。
2、除了強制贖回條款之外,可轉債還有強制回購條款,強制回購條款是指當正股價格當一定時間內有一定時間低於轉股價的一定程度,投資者便可以要求上市公司以票面金額加一定利息的方式強制回購可轉債。
3、強制贖回條款是為了保護上市公司的利益,而強制回購條款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只要有股票賬戶幾乎沒什麼硬性的要求。
第一,可以像申購新股一樣,直接申購可轉債。分別輸入轉債的程式碼、價格、數量等,最後確認即可。可轉債的發行面值為100元,申購的最小單位為1手(10張),資金要求不大,而且配號多,比股票打新中籤的機率高很多。第二,投資者透過提前購買正股獲得優先配售權。
1、可轉債是一種公司債,持有人有權在規定期限內按事先確定的轉換價格將其轉換成發債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它是滿足資本市場籌資人動態化的資金需求和投資人追求利益最大化風險最小化的有效載體。
2、從性質上看,可轉債實際上是—個債券和—個轉股看漲期權的混合體,因此它具有兩個基本屬性,即債券性和期權性。對於發行人來 ...
1、可轉債在強制贖回前理論上講肯定全部轉為股票了。轉為股票後,持有者並不一定會全部丟擲的,可轉債持有至今近3年半時間,現在拋售也不過上漲35%左右,年化收益10%左右,對於長期持有者來說利潤不算大,所以繼續持股待漲的可能性更大。 ...
可轉債上市交易6個月後就可以轉換為股票,投資者可以行使轉換為股票的權利(股票軟體中操作即可),若不轉換的可以將可轉債賣出。
轉換流程:開啟交易軟體—登入賬戶—委託賣出—輸入轉股程式碼—輸入轉股數量即可,系統會預設投資者行使轉股的權利,投資者要注意的是可轉債被強制贖回(強制贖回虧損的機率極大)。 ...
可轉債強制贖回,指在可轉債轉股期內,如果公司股票價格大幅上漲,高於一定程度,那麼上市公司有權按照略高於可轉債面值的一個約定贖回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債。對投資者來說,這一條款確定了可轉債價格的頂。 ...
1、當可轉債價格漲勢過猛的情況下,上市公司就有權強制贖回可轉債。
2、具體來看,如果公司股票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權按照本次可轉債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本次可轉債。
3、可轉債強制贖回條款是發行人為了保 ...
1、可轉債強贖觸發價是指觸發可轉債強制贖回條款時候的價格,一般當連續30個交易日中,至少有1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時,就會觸發強贖條件,而觸發強制贖回條件時候可轉債的價格,就是強贖觸發價。這時候上市公司就有權以略高於可轉債面值的價格贖回可轉債。
2、可見,可轉債強贖時,對於投 ...
投資者購買可轉債之後,可以持有可轉債到期,也可以在市場上賣出,但是也會存在一種特殊的情況,上市公司進行強制贖回,其原因如下:
1、當上市公司可轉債的正股價連續15-20天高於轉股價的130%,會被強制贖回,這樣可以促使投資者進行轉股操作,以及減少投資者因價格較高帶來的泡沫風險。
2、當上市公司可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