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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交付地點怎麼確定

合同交付地點怎麼確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510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沒簽合同時如何確定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人身保險合同糾紛如何確定管轄

  人身保險合同糾紛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保險標的物所在地或者被保險人所在地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訴法解釋》第二十一條因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可以由運輸工具登記註冊地、運輸目的地、保險事故發生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可以由被保險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居間合同效力怎麼確定

  居間合同中,只要合同的內容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或者強制性規定,合同是當事人自由意志的表達,就是有效的居間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

商品房不能按合同交付如何賠償

  合同中有約定違約金的,按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進行賠償;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的,按照給買房者造成的實際損失賠償,實際損失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14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 ...

租賃合同需要如何確定租賃期限

  租賃合同的期限由承租人和出租人自行協商確定,但是要注意最長期限不能超過二十年,否則超過二十年的部分無效。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14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

如何確定合同成立的地點

  根據成立方式不同,成立的地點也不同。   1、一般承諾生效合同成立,所以承諾生效地點為合同成立地點。   2、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3、當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採用確認書、合同書等書面形式的,確認書從簽訂生效時起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時的地點為合同 ...

合同糾紛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的,首先看雙方在書面合同中是否對管轄法院有過約定,有過約定的從其約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若雙方在書面合同中沒有對管轄法院有過約定,則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

如何確定民間借款合同的利息

  民間借款合同可以是無償的,也可以是有償的。如果合同是有償的,在訂立合同時,當事人應就利率的高低作出約定。約定的利率可以高於銀行的同期同類貸款,但必須合理,嚴禁高利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 ...

如何確定加工承攬合同違約金

  在訂立合同時應當確定好違約金,在加工承攬合同中,承攬人應該承擔標的質量責任、包裝定作物責任及未按時交付標的物責任。對於逾期交付的,承攬人要按照逾期天數支付違約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