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合同法》對甲乙方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來說:1.合同簽訂的主體中,付款的為甲方,提供產品或服務的為乙方。2.企業和政府部門簽訂合同,政府部門為甲方,企業為乙方。3.合同簽訂中,占主導地位的為甲方。4.要約的發起者為甲方,另一方為乙方。拿採購與銷售為例:對於採購合同,採購方為甲方,銷售方為乙方;如果是銷售合同,銷售方為甲方,購進方為乙方。5.可根據合同中的簽名和蓋章,來確定甲乙方。
甲、乙雙方指的是供需的雙方,也可以叫做買賣雙方。在買賣合同中,如果是廠家制訂的格式合同,通常會把賣方寫為甲方,但如果是採購方招標,則會把買方寫為甲方。在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通常會把自己寫成甲方,而把勞動者作為乙方。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狹義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還有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
法律上沒有規定,全憑合同雙方自己決定。只要合同的形式、內容均合法,誰是甲方、誰是乙方都一樣。在合同過程中,甲方主要是監督乙方是否完全按照要求提供自身需求的滿足。
在合同執行結束後,甲方一般需要付出資金或者其他,以獲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東西。甲方乙方只是名稱上的不同,代表合同訂立的雙方,在法律上地位是平等的。
《合同法》對此有明確的規定,合同即是在平等的條件下訂立的才視為合法,如果訂立的雙方有明顯的不對等地位,或有明顯不利於其中一方的條款,則該方可申請該合同無效。
合同甲方和乙方日期可以不一樣。
合同的有效性和合同簽署的時間並沒有絕對的關聯關係,合同的生效條件在法律的約束下其實有很多種不同的情況。
對於書面訂立的合同還有這樣的規定:合同法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也就是說兩者簽署日期不一樣,如果合同中沒有法 ...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 ...
在訂立合同的時候,雙方誰先提出要求的,一般作為甲方;也可以協商。其實甲方、乙方稱呼無所謂的,並不表明權利的輕重,雙方在法律中沒有什麼區別,雙方都要遵守合同條款。違約方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 ...
區別如下:
1、合同擬定時的不同:
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標的一方,在合同擬訂過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實現什麼目標,乙方一般是指完成目標,在合同中主要是提出如何保證實現,並根據完成情況獲取收益的一方。
2、合同過程中的不同:
在合同過程中,甲方主要是監督乙方是否完全按照要求提供自身需求的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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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體變更,如果是名稱變更、法定代表人變更或者分立、合併等情況,原勞動合同均繼續有效,不用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經雙方協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規 ...
在合同中,甲方、乙方代表的是合同中籤約雙方。
一般訂立合同的一方為甲方,簽約物件為乙方。
買賣合同中,通常付錢方為甲方。
註明: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甲乙雙方的身份。就是說甲方可以是買方也可以是賣方,乙方同理。
1、一般指合同中相對應的主體雙方,互為權利義務方稱為甲方乙方;
2、甲乙方在合同 ...
寫合同要注意的事項:
一、首部。有當事人用甲方和乙方表示寫明合同是日期簽定地點和編號。
二、正文。引言是寫明目的根據的規定,經雙方的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合同的標的,指當事人的共同指向的物件,可以是貨物,勞物,工程專案,智力成果。數量和質量,必須是按法定的標準計量和計量單位。借款和酬金,交付的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