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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抗辯權應滿足條件是哪些

合同履行抗辯權應滿足條件是哪些

  合同履行抗辯權應滿足的條件是:

  1、雙方當事人互負對待給付義務。同時履行提高抗辯權的前要條件是,雙方當事人鑑於同一個雙務合同互負債務,承擔對待給付的義務。

  2、在當事人雙方負有的對待債務中沒有約定履行順序。

  3、必須是對方未履行義務,這是一方能行使其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關鍵桂件之一。

  4、對方的對待履行是可行的。同時履行抗辯權是以對方能夠履行合同為必要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七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合同履行抗辯權正確原則有哪些

  在全同履行中,當事人可享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這些抗辯權利的設定,使當事人在法定情況下可以對抗對方的請求權,使當事人的拒絕履行不構成違約,可以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利益。合同履行抗辯權正確原則有:

  1、全面履行原則: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即按照合同規定的標的及其質量、數量,由適當的主體在適當的履行期限、履行地點以適當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義務。當事人一方在履行中對合同約定義務的任何一個環節的違反,都是違反了全面履行原則。

  2、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並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雙務合同的當事人應同時履行義務的,一方在對方未履行前,有權拒絕對方請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權利。

  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為:

  (1)由同一雙務合同產生的互負債務,且雙方債務有對價關係。

  (2)債務同時到期,可以同時履行;雙方的對等給付是可能履行的義務。

  (3)當事人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約定,即瑕疵履行的另一方可對有瑕疵的履行部分行使抗辯權。

  《合同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


順序履行抗辯的成立條件

  順序履行抗辯權的成立條件有:   1、須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   2、雙方債務須有先後履行順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債務或其履行不符合約定。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七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 ...

履行抗辯合同情形有哪些

  根據《合同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根據《合同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 ...

先訴抗辯的行使條件哪些

  先行抗辯權行使的條件包括:   1、債權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   2、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式。   3、保證人拋棄先訴抗辯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 ...

順序履行抗辯要件有什麼內容

  根據《合同法》第67條的規定,構成順序履行抗辯權須符合以下要件:   1、須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   2、兩個債務須有先後履行順序,至於該順序是當事人約定的,還是法律直接規定的,在所不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債務或其履行不符合約定。 ...

不安抗辯的成立條件是什麼

  不安抗辯權,是指在有先後履行順序的雙務合同中,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難以給付之虞時,在對方當事人未履行或未為合同履行提供擔保之前,有暫時中止履行合同的權利。   (一)雙方當事人因同一雙務合同而互負債務。   (二)後給付義務人的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實危險。   ( ...

履行抗辯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根據《合同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

不安抗辯的成立條件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不安抗辯權的成立條件是:不安抗辯權的成立條件是:應該先履行合同債務的一方當事人,有確切的、可用來證明對方當事人已經喪失或者可能會喪失履行其債務能力的證據。其中,對方當事人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其經營情況發生嚴重惡化、喪失了商業信譽、有逃避債務行為等。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