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確履行:也稱適當履行,是指當事人應按照合同的規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義務。
2、親自履行:指合同義務要由合同債務人向合同債權人履行,不得由第三人代替。
3、條款約定不明的履行。
4、第三人履行。
5、價格變動的履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1、正確履行:也稱適當履行,是指當事人應按照合同的規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義務。
2、親自履行:指合同義務要由合同債務人向合同債權人履行,不得由第三人代替。
3、條款約定不明的履行。
4、第三人履行。
5、價格變動的履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合同的解除方式包括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型別包括,買賣合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託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條,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