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合同簽訂雙方的主體是合格的;
第二,雙方意思表示必須真實;
第三,合同簽訂的內容不能違反法律或者是社會公德;
第四,合同的標的物必須確定的;
第五,簽訂的程式必須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一,是合同簽訂雙方的主體是合格的;
第二,雙方意思表示必須真實;
第三,合同簽訂的內容不能違反法律或者是社會公德;
第四,合同的標的物必須確定的;
第五,簽訂的程式必須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不同,合同主體是合同關係的當事人,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並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依法”進行。“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協商一致,是指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後達成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要約和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
稅務事務所成立的條件:
(1)發起設立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有3名以上符合本z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發起人;有10名以上專職從業人員,其中有5名以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稅務師執業註冊證書》者;註冊資本30萬元以上;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設施;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2)申請設立事務所的發起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稅務師執業註冊證書》;具有3年以上在事務所從事稅務代理業務的經驗和良好的職業道德記錄;為事務所的出資人;不在其他單位從事獲取工資等勞動報酬的工作;年齡在65週歲以下;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3)事務所的出資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稅務師執業註冊證書》;在事務所執業,並且不在其他單位從事獲取工資等勞動報酬工作;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4)事務所實行所長負責制,所長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稅務師執業註冊證書》,所長為事務所的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