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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擔保期限從什麼時候起算

合同擔保期限從什麼時候起算

  《合同法》第62條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該規定也與上述規定相符合,即債權人可以隨時向債務人要求還款,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擔保期限則從必要的準備時間到期後開始計算。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或者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擔保期限的起算點是怎麼確定的

  擔保期限的起算點:

  1、當事人對保證期間有約定的,從約定。

  2、保證合同約定的早於或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未約定。

  《擔保法》第25條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3、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2條第2款規定: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2年。

刑事拘留期限的起算日期是哪一天

  刑事拘留期限的起算日期是從拘留之時起計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時間,期間的最後一日為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日期。但對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間,應當至期間屆滿之日為止,不得因節假日而延長在押期限至節假日後的第一日。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九條,關於刑事訴訟中期間的計算,期間的最後一日為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日期。


傳喚的期限什麼時候

  傳喚起算時間是從嫌疑人到派出所的時間開始計算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對違反治安 ...

勞動合同的時間什麼時候

  勞動合同的起算時間,一般應從勞動關係雙方在勞動合同上簽字之日起計算;如果在合同中明確了合同生效日期,則從生效日期起計算。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10條第3款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刑事案件一審期限什麼時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第八條規定:案件的審理期限從立案次日起計算。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 ...

仲裁執行期限什麼時候

  仲裁執行期限是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前款規定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年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 ...

擔保合同的保證期間多久

  反擔保合同的保證期間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保證期間為六個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 ...

合同訴訟有效期什麼時候

  合同訴訟有效期自當事人知道或者當應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

小暑是入伏嗎 入伏第一天是小暑

  小暑是入伏嗎   入伏指的是三伏天的開始,但是小暑和入伏並不是同一天,所以小暑不是入伏。小暑是二十四節氣之一,標誌著夏季的正式到來,但和入伏還是有區別的。   小暑,是中國24個節氣中的第11個節氣。小暑的時間是每年7月7日或8日,太陽到達黃經105°時為小暑。因此今年的小暑是7月7日。暑,表示炎熱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