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41條規定了格式條款的解釋規則,包含三個層次內容:
1、通常理解規則。對格式條款的解釋應以一般人的、慣常的理解為準,而不應僅以條款製作人的理解為依據,對某些特殊術語,也應作出通常的、通俗的、一般意義的解釋,亦即依據訂約者平均的、通常具有的理解能力予以解釋;
2、不利解釋規則。不利解釋規則古已有之,現代各國民法均予以採納,即應作不利於格式條款提供者的解釋;
3、非格式條款效力優先規則。非格式條款即個別商議條款,其效力應優先於格式條款,這樣既尊重了當事人的意思,也有利於保護廣大消費者。
格式條款為合同條款,因此格式條款的解釋,也應為合同解釋的一項內容,自然也應適用合同解釋的一般規則。但格式條款與一般合同條款不同之處在於它並非是由當事人雙方相互協商擬定的,而往往是由格式條款提供方一方事先擬定的,因此,對格式條款的解釋也必須遵循特別的規則。
《合同法》第41條規定: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與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採用非格式條款。
以格式條款簽訂得到合同叫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當事人中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39條,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1、以合同文義為出發點,客觀主義結合主觀主義原則 ,格式條款之所以採取客觀解釋的原則;
2、整體解釋原則,指把全部合同條款、構成部分看作一個統一的整體的原則;
3、歷史解釋原則,合同為當事人交易的過程,因而解釋合同不能指頭去尾,而應斟酌簽訂合同時的事實、資料的原則;
4、符合合同目的解釋原則, ...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格式條款無效:
1、違法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2、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3、格式條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
4、造成人身損害可以免責的條款。
5、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
6、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中的強制性規定 ...
合同中格式條款無效的有以下情形: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 ...
現在很多人都在外工作,而有的工作不包吃住,那麼就要租房子住,90%的房東都會與租客簽訂租房合同,這就涉及到租房合同的簽訂了...
工具/原料A4紙方法/步驟1有的房東專門自建房子來出租給打工的人,那種房子便宜200-400一個月,所以很多都懶得鑑定合同了,住多久給多久的錢
2大多數有法律意識的人都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所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格式條款的法律特徵:
1、採用格式條款的合同的要約具有廣泛性、永續性和細節性。
2、格式條款具有單方事先決定性。
3、以書面明示為原則。
4、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 ...
購房人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謹慎,仔細研讀所有條款,一旦發現違約責任條款不對等,應當及時提出異議並要求修改。
對於現實生活中,許多購房人被迫接受不平等條款的現狀,購房人可以向工商機關進行申訴,同時向法院主張調整。
不論購房超過1年還是未超過1年,購房人都可以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主張調整為對 ...
房屋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的具體內容有:
1、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並轉移房屋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2、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