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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罪的刑事責任有哪些

合同詐騙罪的刑事責任有哪些

  合同詐騙罪的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刑事責任有哪些解決的方式

  (1)定罪判刑方式。即對犯罪人在作出有罪判決的同時予以刑事制裁即適用刑罰。這是解決刑事責任最常見、最基本的方式。

  (2)定罪免刑方式。即確定有罪但免除刑罰處罰。免除處罰,決不意味著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不存在,而是在確定行為人的行為構成犯罪、應負刑事責任的前提下,以免除刑罰處罰的方式解決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問題。

  (3)消滅處理方式。這是指本來行為人的行為已構成犯罪,應負刑事責任和應受刑罰處罰,但是由於存在法律規定的實際阻卻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事實,因而使刑事責任歸於消滅,行為人不再負刑事責任。如經特赦予以釋放的犯罪人,已超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犯罪人以及已死亡的犯罪人,其刑事責任都基於一定的事實而消滅,國家司法機關不能再予以刑事追究。

  (4)轉移處理方式。刑事責任的轉移處理方式只能對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適用。根據我國刑法第11條的規定,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透過外交途徑解決。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一條規定,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透過外交途徑解決。

共犯的刑事責任有哪些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犯的刑事責任有以下幾種情形:

  1、(1)對於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包括對集團成員按該集團犯罪計劃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擔刑事責任。但首要分子對於集團成員超出集團犯罪計劃所實施的罪行,不承擔刑事責任。(2)對於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應分為兩種情況處罰:對於組織、指揮共同犯罪的人,應當按照其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對於沒有從事組織、指揮活動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應按其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

  2、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對於脅從犯,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4、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

  法律依據:根據《刑法》第25條第1款的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合同詐騙罪的表現哪些

  根據《刑法》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實施合同詐騙行為的表現方式有: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   (四)收受對方當事 ...

單位涉及集資詐騙罪責任哪些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單位涉及到集資詐騙的,如果構成犯罪的情況下,對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集資詐騙的相關負責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 ...

合同詐騙罪認定中哪些問題

  有下列問題:   1、合同的認定問題。合同詐騙罪中的合同的性質認定,原則上應當按照《合同法》的合同範圍認定。   2、非法佔有目的的認定問題。犯罪行為實施的當時,必須是明知自己是在利用經濟合同,以欺騙手段,實施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應當是直接故意。   【法律依據】   《刑法》第224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

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哪些

  不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 ...

預約合同違約責任哪些

  買賣預約一方當事人構成違約的責任有: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承擔違約金等。   《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二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預約合同,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買賣合同,一方不履行訂立買賣合同的義務,對方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預約合同並主張損害賠償的,人 ...

承攬合同違約責任哪些

  承攬合同違約責任有:   1、標的質量的責任,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   2、標的數量的責任,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   3、包裝定作物的責任,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 ...

單位不籤勞動合同責任哪些

  單位不籤勞動合同的責任有:   (一)支付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關係成立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