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對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本原則是屬地原則。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合適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抵押合同糾紛的訴訟管轄地的確定:
1、級別管轄:原則上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2、地域管轄:
(1)協議管轄。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選擇管轄法院,但協議管轄的法院只能是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
(2)若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則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一、當事人想約定管轄時,在不違反法院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情況下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當事人已經約定管轄的,以約定的為準。
三、當事人沒有約定管轄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四、其他由法律規定的管轄法院
1、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不動產合同糾紛的管轄地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
擔保合同糾紛的管轄地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證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糾紛案件,當事人可以約定與合同有聯絡的地點的法院管轄;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根據《擔保法》第一百七十二條,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但法律 ...
信託合同是信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以自己的名義,用委託人的費用,為委託人辦理購銷、寄售等事務,並收取相應酬金的協議。
信託合同糾紛本質上還是屬於合同糾紛。合同各方當事人為了及時、有效解決糾紛,往往在合同中約定發生糾紛時爭議解決的管轄法院。如果合同中有有效的約定管轄的條款,那麼發生糾紛時,就以約定的法院 ...
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的,首先看雙方在書面合同中是否對管轄法院有過約定,有過約定的從其約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若雙方在書面合同中沒有對管轄法院有過約定,則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
口頭約定能成為合同,口頭合同一般不構成合同詐騙罪。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 ...
合同詐騙罪的主觀要件是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目的。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2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 ...
合同詐騙罪最高量刑標準,根據法律規定,合同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