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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順序是什麼

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順序是什麼

  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順序是:

  1、補充責任。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的補充責任是指當合夥企業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合夥企業的債務時,合夥人才再開始承擔清償的責任。這就是說,作為合夥企業的債權人,首先應當請求合夥企業承擔清償責任。《合夥企業法》第39條規定:“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夥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時,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2、無限責任。無限責任是指合夥人對於就合夥企業的財產不足以清償的債務,必須以其個人的所有的財產進行清償,而不以出資額為限。

  3、連帶責任。連帶責任是指各合夥人就合夥企業的財產不足清償的債務,負有連帶清償的責任,即每一個合夥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合夥債務的義務。合夥企業的債權人有權向任何一個、幾個或全體的合夥人提出履行債務的請求。連帶責任實質是各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的清償,互為擔保。

合夥企業債務清償的順序是什麼

  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應按下列順序清償:

  1、合夥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

  2、合夥企業所欠稅款;

  3、合夥企業的債務;

  4、退還合夥人的出資。

  【法律依據】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合夥企業清算時,其全部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的,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九條規定,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規定,合夥人由於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企業債務清償順序是什麼

  企業債務清償順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有哪些

  根據合夥企業的形式不同,債務承擔責任如下:   1、普通合夥企業,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有限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特殊合夥企業,一個合夥人或者數個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 ...

合夥企業如何清償債務

  合夥企業債務清償規則:   1、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同理,合夥人的個人債務,也應先以合夥人的個人財產進行清償。   2、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合夥人由於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4、合夥人發生 ...

合夥企業與合夥人如何清償債務

  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夥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普 ...

夫妻都有企業配偶承擔債務

  夫妻都有企業配偶在必要的情況下也需要承擔債務。夫妻之間的債務承擔問題跟雙方有沒有企業毫無關係,只要這筆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雙方就有共同償還的義務。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 ...

企業轉讓債務承擔怎麼處理

  債權人不同意公司轉讓的話,債權人可以要求公司提前清償債務,此時債務由原公司承擔。   如果債權人同意公司轉讓的,公司原有的債務應由轉讓後的公司進行承擔。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174條,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

獨資企業債務應怎樣承擔

  獨資企業債務的承擔方式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十八條,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 ...

個人獨資企業債務要投資人承擔

  個人獨資企業債務要投資人承擔。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無限責任是指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投資人以個人的其他財產清償,直至全部清償。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63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