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君主立憲制確立的時間是1688年政變後。1688年的“光榮革命”推翻覆闢的斯圖亞特王朝,迎立信奉新教的荷蘭執政威廉和瑪麗同時登位。威廉三世和瑪麗二世於1689年召集議會,透過《權利法案》。
1701年又透過《王位繼承法》,從法律上確認“議會主權”原則,給王權以很大限制。未經議會同意,國王不得擅自批准法律、廢除法律或中止法律之實施。並規定,國王必須是信奉英國國教者,天主教徒或同天主教徒結婚者不得繼承王位。專制君主為受憲法約束的立憲君主所取代。英國議會制君主立憲政體初步確立。
英國君主立憲制確立的時間是1688年政變後。1688年的“光榮革命”推翻覆闢的斯圖亞特王朝,迎立信奉新教的荷蘭執政威廉和瑪麗同時登位。威廉三世和瑪麗二世於1689年召集議會,透過《權利法案》。
1701年又透過《王位繼承法》,從法律上確認“議會主權”原則,給王權以很大限制。未經議會同意,國王不得擅自批准法律、廢除法律或中止法律之實施。並規定,國王必須是信奉英國國教者,天主教徒或同天主教徒結婚者不得繼承王位。專制君主為受憲法約束的立憲君主所取代。英國議會制君主立憲政體初步確立。
1、君主立憲制是資本主義國家的政體,它之所以能形成是因為當時資產階級革命過程中,資本家基本是從封建皇室中的貴族產生的,他們和封建制度有千絲萬縷的聯絡,他們需要封建制度保護他們的利益,而封建制度又需要這些資產階級維持自己的統治,這樣他們就形成了相互利用的關係。
2、資本階級進行了妥協,把君主保留了下來,而他只是國家的象徵,沒有實權。而資產階級控制著國家經濟命脈,封建地主階級將政權交給資產階級。這樣就形成了君主立憲制。
英國君主立憲制是君主制、貴族制與民主制三者融為一體的混合物。
英國君主立憲制,是1688年政變後在英國建立起來的國家政體,也稱議會君主制,屬資產階級民主制政體型別。
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確立的君主立憲政體大大削弱了國王的權力,議會及政府逐步掌握了治理國家的權力,這種政治體制雖然有其歷史侷限性,但它結束了英國的封建專制制度,使得英國走上資產階級政治民主化的道路,有利於資本主義的發展。它代表了歷史發展的趨勢,是歷史的一大進步。英國是世界上第一個建立君主立憲制的國家,這一制度的確立和不斷完善,不僅對鞏固資產階級在英國的統治起了巨大的作用,而且對其他國家的資產階級建立新的制度,也有著巨大影響。
現代英國君主立憲制的主要特點是雖然保留了君主,但由議會掌權,以議會內閣製為核心。在這一政治模式下,真正掌握國家實權的是代議制政府。國王不僅臨朝不理政,而且遊離於黨派政治紛爭之外,無權廢除任何法律。但是,國王作為國家元首,是國家統一的象徵,也是英聯邦首腦,起著維繫英聯邦的紐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