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工解除勞動合同程式是:
1、用人單位將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與理由通知工會徵求工會的意見;
2、工會提出意見;
3、用人單位研究工會的意見,作出處理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4、用人單位將處理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為其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
5、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曠工辭退不需要工會介入,勞動者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關係,通常需要工會介入的情況是,用人單位非法解除勞動關係,或者用人單位採取經濟裁員方式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等情況時。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合法解除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只要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公司與員工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對於員工辭職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30天期滿,用人單位即應結清工資,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曠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賠償,因為員工屬於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所以單位解除合同屬於合法的行為,不需要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 ...
因曠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賠償,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得到補償: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 ...
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一般不是立即生效的,除非用人單位存在重大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 ...
一般的公司都規定,無故曠工三到五天,就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若依此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 ...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要去勞動者原來工作過的用人單位。如果勞動者想跟用人單位進行解除勞動關係,只要辦理離職手續就可以,然後讓單位開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