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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調崗不同意怎麼辦可以辭退嗎

員工調崗不同意怎麼辦可以辭退嗎

  我國的勞動法規定,單位不可以在員工不同意調崗的情況下,隨便開除員工。因為調崗是在變更勞動合同,單位必須先和勞動者協商。如果未經勞動者同意,單位單就隨便調整崗位,那麼該行為是無效的。但是如果單位是基於生產經營需要才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具備侮辱或懲罰性質。同時不降低工資待遇,和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那可以根據安排變動崗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員工調崗不同意怎麼辦

  1、行政人事,需要及時與員工進行交待,同時向企業內部進行頒發相應的檔案傳達。

  2、收入,這是很多調崗人員第一會考慮的問題,一般的調崗都是向高收入上調動否則很難達到員工的想法與需求。

  3、這些都是人事需要提前跟員工進行溝通和調節的,只有雙方達成共識才能解決調崗問題。

員工調崗不同意怎麼辦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在符合勞動法規定並且可以根據勞動者的工作需要和工作能力調整崗位,要是勞動者對於調崗有異議的話,用人單位是應該要拿出證據證明調崗是具有充分理由的,要是因為勞動者工作態度或者是能力不能勝任原崗位的話,用人單位是有權調整的,勞動者不同意調崗,故意不執行的,用人單位是有權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或者是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與勞動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員工調降薪能起訴

  調崗降薪需要公司和員工達成一致意見才可以進行,否則屬於違法行為。公司違法調崗降薪,侵害勞動者權益,屬於勞動糾紛,老員工可以先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到法院起訴。如果沒有先進行仲裁,直接起訴,法院回不受理。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 ...

三期女員工調降薪合法

  針對三期女員工,公司隨意調崗降薪,是不合法的。若公司想調崗降薪,需要和勞動者進行協商,經過勞動者同意的,才可以。否則,則違反了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共同約定的工作崗位和薪酬內容,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 ...

公司有權利強制給員工調

  公司沒有權利強制調崗。   勞動合同具備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公司調崗應該與勞動者協商處理,當公司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

員工拒絕調可以按曠工處理

  1、如果公司調崗,符合勞動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原來的工作,又無任何反駁理由,不去新崗位,公司可按曠工進行處理。   2、公司調整員工工作崗位,屬於勞動合同的變更。勞動合同變更是當事人雙方對依法成立的勞動合同的條款所作的修改和增減。勞動合同的變更,包括協議變更和法定變更兩種情況,協議變更是指雙 ...

公司可以隨意給員工調

  不可以,調崗屬於變更勞動合同,除非公司與員工事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公司可以單方調整員工崗位外,其他情況下通常需要跟員工協商之後才能調整崗位。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

房產證是商業樓居住證

  房產證是商業樓能辦居住證。商業房產的居住證辦理需要本人在本地居住滿半年以上,再帶上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申請辦理的。《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 ...

員工請病假批算曠工

  員工請病假不批算曠工開除的做法是不合理的,職工有病休和享受病假待遇的權利。任何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職工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期,在此期間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