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勞動者辭職到期以後,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開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通知書,併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的適用範圍是包括個體工商戶的,在中國境內的個體工商戶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需要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10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公司法人交社保要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工作轉正後籤勞動合同是不合法的,只要工作了就應該籤勞動合同。如果企業不給予簽訂就業合同,可以找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投訴,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上可以約定使用期的,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 ...
在我國工作是一定要籤勞動合同的。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暑假工也是需要簽訂合同的,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員工懷孕期間單位可以因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是違反規章制度等解除合同。
具體條件包括: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或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再者,勞動者如果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 ...
1、我國法律並無強制性規定要求汽車買賣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所以買車是否簽訂書面的合同由雙方自行決定。
2、買賣車輛的行為屬於買賣合同的範疇,可以簽訂書面的買賣合同,也可以不簽訂書面的買賣合同,但是在通常的交易習慣中建議寫一份書面的買賣合同,這樣有利於避免糾紛,規避風險,並在買賣完成後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必須簽訂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
兼職應該屬於《勞動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不屬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情形,是否籤合同雙方自願,但如果能簽訂書面合同最好。
相關規定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