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想辭去工作的理由有三,望批准:
2、一、工作的時間長,個人所能利用的自由時間少。計劃著去做一些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可時間總是不夠,尤其是工作緊需要加班的時候。
3、二、對工作的興趣濃度不高。這是我來杭州的第一份工作,很想把它做好。可是儘管我努力去做了。依然是時而熱情,時而懶散。我不能保持長久的積極性。因此表現得也不好。這對公司還是個人都有不利。
4、三、今年已經24歲了。還有許多事沒有去經歷。我想去經歷更多的人和事。不管是好是壞,是幸福還是艱辛,我都要去嘗試。向前走才不會後悔!偏安一地的心事不平靜的。 在這裡我不僅學會了裝機器的基本操作,而且還將公司樸素、嚴謹的作風深入腦海,感謝領導對我的關心照顧,祝公司興旺發達!
員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離職後重新入職的,如果過去約定過試用期,那麼不能再約定試用期;如果過去沒約定過試用期,那麼可以約定試用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單位逼迫員工辭職的認定需要有書面證據,比如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或者變更崗位通知等。公司逼迫員工自己離職,可以繼續上班,不要寫辭職申請書,寫了就沒有經濟補償金的。如果公司採取暴力方式威脅員工可以報警。自己私下錄音錄影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金,並可支付賠償金。
員工辭職崗位工作交接表內容列舉:
1、資料類:員工在職期間所產生或持有的所有工作資料(文字、電腦資料)、技術資料、方案、計劃、檔案等)。
2、物品類:公司配置的辦公用品、從公司或其他部門借出或領用的物品。
3、工作事項類:離職離崗前尚未處理完畢的業務或工作事項。
4、其他類:除上述型別外的 ...
1、尊敬的車間領導:
2、您好!
3、很遺憾在這個時候向你正式提出辭職。時光飛逝,轉眼來到車間已半載有餘,開始感覺車間裡的氣氛就像一個大家庭一樣,大家相處的融洽和睦。在這裡有過歡笑,有過收穫,當然也有過痛苦,難忘一些睡崗時的畫面,雖然多少有些不快樂的經歷,不過在這裡至少還是學了一些東西。
4、 ...
1、學期末馬上就要到了,一個學期的工作也要結束了。在學期末結束前,我終於噓了一口氣,我的工作總算沒有出現差錯。但是我不敢保證,以後的工作沒有問題,我只好在學期末結束前,我要向學校提出辭職申請了。
2、工作近一年來,發現自己在工作、生活中,所學知識還有很多很多的欠缺,已經不能適應學校課改發展的需要,仍需 ...
員工和單位協商完成後的正常離職,是沒有補償的,只有單位在合同期內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出現違反勞動法的行為的才有補償或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
(1)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2)辦理工作交接、社保轉移。
(3)向單位索要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1、轉正申請書尊敬的公司:我是XX部門的XXX,於X年X月X日公司的試用員工,到已經有三個月,試用期已滿。在這段時間裡,我工作努力,表現突出,完全能夠勝任工作,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現申請轉為正式員工。在這段時間裡,我主要的工作是XXX,透過鍛鍊,我熟悉了XX的整個操作流程。在工作中,我一直嚴格要求自己,認 ...
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滿預告期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勞動者只需要盡到提前通知的義務並配合單位做好工作交接即可。
勞動者未滿預告期想提前離職的,比如原本應當提前30天通知,現在只是提前1天或者提前7天或者提前15天離職的,那麼勞動者應當和單位協商,必須經過單位批准後才可以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