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符合這種條件,私了將會出現很大的風險,這包括舉證的困難,傷者病情的惡化,車體的損傷以及因此而帶來的事後糾紛。
由於此時交警方面已經無法對責任進行認定,雙方只能透過訴訟來解決,但根據誰起訴誰舉證的司法原則,這將大大增加原告方的維權難度。
如果是小事故,且雙方同意私了,應該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絡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並共同簽名以保證其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僅限於財產損失事故,對財產損失金額沒有限制。
對於財產損失數額巨大的交通事故,因涉及保險理賠問題,甚至還涉及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犯罪問題,當事人最好不宜私了。
下列情況不能私了:
1、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保險標誌的。
2、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3、機動車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
4、對交通事故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
5、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
6、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第2款,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交通事故私了的條件有:
1、沒有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其成因沒有爭議;
2、只有輕微沒有人身傷亡,而且對於基本事實沒有爭議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後,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
(一)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
(二)當事人拒絕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
(三)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 ...
不能請求損害賠償的交通事故是:
1、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2、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3、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 ...
發生交通事故私了後能報保險,根據保險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責任保險中被保險人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雙方就賠償數額達成調解的,應當作為保險公司理賠數額的依據。
"交通事故(TrafficAccident)"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特定的人 ...
可以協商解決的交通事故有:
1、沒有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其成因沒有爭議。
2、只有輕微沒有人身傷亡,而且對於基本事實沒有爭議的。
【法律依據】
《交通法》第五章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 ...
交通事故中私了錄音可以作為證據,但是錄音不能做任何的後期和剪輯。交通事故(TrafficAccident)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交通是指從事旅客和貨物運輸及語言和圖文傳遞的行業,包括運輸和郵電兩個方面,在國民經濟中屬於第三產業。運輸有鐵路、公路、水路、航空、管 ...
1、事故未形成人身傷亡,或者是僅形成細微財產損失、根本現實清楚,當事人對事故現實及成因有爭議,不及時撤離現場,或當事人撤離現場後經洽談未達成協議的。
2、受傷人員以為自己傷情細微,但當事人對現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僅對補償有爭議。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 ...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要私了的,可以不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但是需要寫協議書,載明事故的責任、成因、當事人資訊等內容。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一條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二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