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協商解決的交通事故有:
1、沒有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其成因沒有爭議。
2、只有輕微沒有人身傷亡,而且對於基本事實沒有爭議的。
【法律依據】
《交通法》第五章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後,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
(一)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
(二)當事人拒絕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
(三)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
不能請求損害賠償的交通事故是:
1、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2、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3、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事故未形成人身傷亡,或者是僅形成細微財產損失、根本現實清楚,當事人對事故現實及成因有爭議,不及時撤離現場,或當事人撤離現場後經洽談未達成協議的。
2、受傷人員以為自己傷情細微,但當事人對現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僅對補償有爭議。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 ...
下列情況不能私了:
1、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保險標誌的。
2、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3、機動車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
4、對交通事故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
5、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
6、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 ...
一般交通事故的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 ...
交通事故賠償糾紛處理方式有:1.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2.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 ...
(1)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保險標誌的;
(2)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3)機動車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
(4)對交通事故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
(5)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6)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法律依據】 ...
交通事故認定事項如下:
1、事故發生的時間。
2、事故地點。
3、當事人的身份和聯絡方式。
4、機動車牌號和保險憑證號。
5、通行方向和接觸部位。
【法律依據】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必須認定哪些行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關於 ...
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要及早諮詢專業人員,詢問賠償專案、計算標準及賠償依據等事宜。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及山東省高院《人身損害賠償意見》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能夠得到的賠償專案有:(1)醫療費、後續治療費,(2)誤工費,(3)護理費,(4)交通費,(5)住院伙食補助費,(6)營養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