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當投保人/被保人發生規定的疾病。只要被保人和投保人患上規定的疾病,就可以豁免後續的保險費用。通常患上輕症、中症後豁免保費是比較常見的,有的多次賠付的重疾險在患上一次重疾後也可以豁免。
2、其次當投保人/被保人因意外殘疾或身故。如果投保人不幸發生意外事故後,不幸身故,或者殘疾,無力支付下面的保險費用,那麼也是可以豁免後續的保險費用的。
3、保費豁免其實對於投保人和被保人還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在發生疾病或者意外後,如果沒有附加這個保障,那麼消費者不僅需要去醫院治療,還需要繳納保費,需承擔的經濟壓力挺大的,如果一旦豁免會輕鬆很多。
1、當投保人/被保人發生規定的疾病:只要被保人和投保人患上規定的疾病,就可以豁免後續的保險費用。通常患上輕症、中症後豁免保費是比較常見的,有的多次賠付的重疾險在患上一次重疾後也可以豁免。
2、當投保人/被保人因意外殘疾或身故:如果投保人不幸發生意外事故後,不幸身故,或者殘疾,無力支付下面的保險費用,那麼也是可以豁免後續的保險費用的。
3、保費豁免其實對於投保人和被保人還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在發生疾病或者意外後,如果沒有附加這個保障,那麼消費者不僅需要去醫院治療,還需要繳納保費,需承擔的經濟壓力挺大的,如果一旦豁免會輕鬆很多。
1、不在保障的範圍以內。保險產品的種類很多,最常見的有重疾險、醫療險、意外險、壽險、防癌險、理財險等,不同的保險產品提供的保障內容不同。如果買了份壽險,確診重疾自然是不能賠的,除非被保險人身故。因此在投保前一定要弄清楚保險產品的保障範圍。
2、未履行健康告知義務。健康告知是投保過程中非常重要的環節,是保險公司確認客戶是否符合承保調整的一種途徑。投保時如果刻意隱瞞健康狀況、職業類別、收入情況等情況,那麼之後出險可能會被保險公司拒賠。
3、等待期內出險。等待期也稱保險免責期,如果被保險人因非意外情況導致出險,保險公司通常不會承擔保險責任,如果等待期定義嚴格的話,會直接退保費且終止保障。
4、未達到理賠要求。這是保險公司拒賠的一個很常見原因,特別是在重疾險中。不少小夥伴可能會認為重疾險是確診就賠,但實際上在保險條款中約定了理賠的條件,有的疾病可能要求達到某種狀態才賠,有的疾病則需實施某種手術才能賠,只有少數疾病是可以確診即賠的。
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有:
1、購房合同被依法確認無效後,購房者有權退房;
2、購房合同被依法撤銷後,購房者有權退房;
3、按揭不能,購房者有權退房;
4、開發商遲延交付房屋或遲延辦理產權證超過一定期限,購房者有權退房;
5、房屋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者有權退房;
6、房屋主 ...
第一,由合同性質和內容決定當事人一方可變更合同;
第二,當事人雙方經協商同意,並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三,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七十七條【合同變更條件】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 ...
中國用到戶口本的具體情況列舉如下:
1、登記結婚,或者辦理離婚手續。
2、辦理準生證以及新生兒戶口的建立。
3、買賣房產,購買墓地等。
4、大學入學後遷戶口。
5、入學是辦理建立學籍。
6、辦理出國護照。
7、辦理領取身份證。 ...
房產暫緩登記的情形,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
(一)未依法取得規劃許可、施工許可或者未按照規劃許可的面積等內容建造的建築申請登記的;
(二)申請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權利來源證明檔案或者申請登記的房屋權利與權利來源證明檔案不一致的;
(三 ...
1、一方要求離婚的。也就是說,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離婚的當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2、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只能透過法院解除婚姻關係。
3、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
不能私了的情形如下: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
(一)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
(二)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 ...
1、前車調頭:
如果你正常開車直行而前方車輛掉頭,導致追尾或發生碰撞等事故時,與後車無關,因為交規規定轉彎讓直行,所以這種情況是由調頭車輛承擔事故責任。
2、前車壓線行駛:
在行駛過程中,如果前車壓線開車(包括虛線),與後車發生追尾事故,則由前車承擔事故責任。但是大家要注意,必須在行駛過程中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