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哺乳期內合同到期順延是怎樣的

哺乳期內合同到期順延是怎樣的

  哺乳期內合同順延如下:

  1、根據相關規定,當勞動合同期滿時,勞動者還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那麼勞動合同的期限應當自動延續到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第3、4款規定,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和終止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員工的勞動關係;

  3、如用人單位在三期結束後,終止員工的勞動關係,那麼就要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五款和第47條規定,支付經濟賠償金,如是單位在維持或者提高原合同的基礎上提出續簽勞動合同,而員工拒絕續簽,那麼用人單位終止其勞動關係,不需要支付賠償;

哺乳期內女方如何爭取撫養權

  在哺乳期的子女判給女方的可能性比較大,但是要確定女方沒有不適合撫養的情形。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哺乳期內撫養權如何確定

  父母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生活環境明顯對子女撫養不利;母親工作性質特殊,不便於撫養子女;或者母親違法犯罪,不利於撫養子女等。

  《子女撫養意見》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哺乳期離婚賠償標準

  首先,在哺乳期間,男方不能提出離婚;女方則無此限制。其次,如果女方提出離婚的,如果存在法定事由的,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比如說遭受家暴;男方與第三人同居或重婚;男方有遺棄、虐待家庭成員等情形。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物質損害賠償主要是指因治療傷情而發生的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費用。 ...

哺乳期離婚孩子判給誰

  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 ...

夫妻在孩子哺乳期怎麼離婚

  妻子可以在哺乳期提出離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

孕期產期哺乳期工資如何發放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仍然需要按照標準發放工資,而且用人單位不得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按照法律規定,女職工假期滿後,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領導批准的,可請哺乳假至嬰兒一週歲。哺乳假期間,所在單位應按不低於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工資。女職工產假期滿上班,應允許有一至 ...

哺乳期辭退最大賠償是多少

  若哺乳期女職工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情形,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若哺乳期女職工不存在法定過錯,用人單位違反解除勞動合同的,屬於違法解除,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 ...

合同期房東要漲房租該怎麼辦

  合同期內房東要漲房租,租客可以拒絕,因為租房合同是基於雙方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自願簽訂的,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期內擅自漲房租的,法律不會支援。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77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 ...

勞動合同期可以辭職嗎

  勞動合同期內可以辭職。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過了試用期,勞動者需提前30日以書面方式提出;試用期內,勞動者需提前三日口頭或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若因用人單位未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未足額支付工資等,勞動者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提醒大家,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最好以書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