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刑為主,諸法合體。唐律繼承了中國封建法律以刑為主、諸法合體的傳統。科條簡要,刑罰適中。一共十二篇500條,律文之下附有準確而嚴密的註疏,是中國封建法典中最為簡要、精練的一部,成為後世歷代封建王朝法典編纂的楷模。反應中國封建刑罰制度也經歷了一個從殘酷、繁雜到輕緩、規範的演變過程。依禮制律,禮法合一。以儒家主張的綱常禮教作為法律的指導原則和定罪量刑的基本依據。禮的要求與法的規範互相滲透,水乳交融,這一特點是唐律發展到成熟完備階段的典型標誌,也是中華法系區別於其它法系的最顯著特徵。立法技術空前完善。制定唐律時,統治者充分借鑑了以往歷代統治階級豐富的立法經驗,繼承和吸收了歷代法律發展過程中的優秀成果,立法技術臻於成熟、完善。
唐律的主要特點:唐朝是我國曆史上一個繁榮昌盛的封建王朝,特別是李世民即皇帝位以後,總結隋朝滅亡的教訓,勵精圖治,採取了許多加強中央集權統治的政治措施,促使唐朝的農業、手工業、商業、對外貿易、科學文化等,得到空前發展。唐朝成為繼兩漢之後強大的封建王朝,也是當時最大的文明國家。唐律就是在這樣歷史條件下制定的,它是我國古代封建政治經濟文化繁榮發展時期的產物。
唐朝的歷史地位:
1、唐律是中國封建法典的楷模,在中國法制史上具有繼往開來、承前啟後的重要地位。唐朝承襲秦漢的立法成果,吸取漢晉律學的成就,使唐律表現出高度的成熟性;
2、唐律作為中華法系的典型代表,其影響力不僅及於本國,而且超越國界,對亞洲,特別是東亞各國產生了重大影響。如朝鮮《高麗律》的篇章內容都取法子唐律,日本《大寶律令》也以唐律為藍本,越南李太尊時期的《刑書》,也大都參用唐律。
十惡具體指: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特點是所謂十惡都是指直接侵犯專制皇帝的統治基礎積封建統治秩序的行為,因此其目的是要求擁護中央集權,擁護統治者的統治。實質是教育人民不存謀反之心,確保國家統治。
1、謀反,這歷來都被視為十惡之首。
2、謀大逆,指毀壞皇家的宗廟、陵寢、宮殿的行為。
3、謀叛,謀叛是指叛逃到其它敵對國家。
4、惡逆,指打殺祖父母、父母以及姑、舅、叔等長輩和尊親。
5、不道,無道。
6、大不敬,偷盜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偽造御用藥品以及誤犯食禁。
7、 ...
唐律中的五刑制度是隋《開皇律》中首次確立的,包括笞、杖、徒、流、死五種基本的法定刑罰。具體如下:
1、 笞刑,即用法定規格的荊條責打犯人的臀或腿,自十至五十分為五等,每等加十,是五刑中最輕的一等,用於懲罰輕微或過失的犯罪行為。
2、杖刑,即用法定規格的“常行杖”擊打犯人的臀、腿或背,自五十至一百分 ...
二者區別在於體例和內容不同;
體例方面的區別:
宋代法典不稱律,而稱刑,以類統編本朝的刑事法律,不限於律文;對刑事法律加以彙編,《宋刑統》在篇下設門,整部法典分為213門,先列明律條及疏議,再在準字以下編列前朝和宋初的敕、令、格、式,將同一功能的各種法律規範集中彙編;新增起請條32條,對以往敕、令 ...
劉唐性格特點:勇猛、莽撞。劉唐有赤砂紫臉的相貌,其步下武藝兇狠詭譎,還帶著濃厚的江湖世俗氣息。
原著贊詩
勇悍劉唐命運乖,靈官殿裡夜徘徊。
偶逢巡邏遭羈縛,遂使英雄困草萊。
鹵莽雷橫應墮計,仁慈晁蓋獨憐才。
生辰綱貢諸珍貝,總被斯人送將來。
性格特點
劉唐武功頗有底子,而且實戰 ...
第一篇《名例律》;第二篇《衛禁律》;第三篇《職制律》;第四篇《戶婚律》;第五篇《廄庫律》;第六篇《擅興律》;第七篇《賊盜律》;第八篇《鬥訟律》;第九篇《詐偽律》;第十篇《雜 律》;第十一篇《捕亡律》;第十二篇《斷獄律》。 ...
唐太宗治國思想的特點:輕徭薄賦、均田制、法治天下、以民為本等,為唐朝的繁榮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唐太宗認為,農業是安定民心、治理國家的根本。因此唐太宗在兵戈擾攘之後,關心民間疾苦,把自己的簡靜無為,推廣為對天下民眾的輕徭薄賦、休養生息政策。
具體措施如:動用國庫糧食和皇室府庫,賑濟因水旱受災的百姓;要求朝 ...
唐乾陵結構分為主陵和地宮,其特點分別有:
主陵上:乾陵營建時,正值盛唐,國力充盈,陵園規模宏大,建築雄偉富麗。唐初,太宗李世民開創了“因山為陵”的葬制,陵墓由建築群與雕刻群相結合,參差佈置於有“龍盤鳳翥”之勢的山巒之上。
乾陵發展、完善了昭陵的形制,陵園仿唐都長安城的格局營建,分為皇城、宮城和外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