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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認購書效力是什麼

商品房認購書效力是什麼

  商品房認購書為預約合同,其效力必須區別於本約即商品房銷售合同的效力。一般認為,預約合同是談判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將來訂立確定性合同達成的書面允諾或協議。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購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買賣合同。

商品房認購書有沒有法律效力

  商品房認購書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規定,出賣人透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商品房認購書與買賣合同有何區別

  商品房認購書是預約合同,而房屋買賣合同屬於本約合同,二者區別如下:

  (一)訂約時間不同,預約屬於前契約階段合同,所承擔的民事責任屬於締約的過失責任範疇;而本約是在民事合同權利義務關係全部定型後簽訂的,雙方應承擔的義務是合同義務。

  (二)預約合同是諾成合同,不受要物約束,強調當事人主觀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決定作用;而本約一般則受要物約束,交付是合同履行的重要內容。

  (三)簽訂預約合同的目的是訂立本約,由於本約所定的義務是合同義務,直接具備履行內容。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認購有什麼用

  認購書為預約合同,其效力必須區別於本約即商品房銷售合同的效力。認購書的效力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鑑於買賣雙方對交易標的物所擁有的資訊不對稱,開發商應當充分披露可能影響買方訂立本約的資訊。   二是不應強加具有不合理條件的實際談判義務,特別是開發商不得利用自身的優勢,免除自己的責任或加重買方的責 ...

商品房認購是什麼意思

  商品房認購書,是指商品房買賣雙方在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或者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所簽訂的,就房屋買賣有關事宜進行初步確認,並收取一定數量的定金作為將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擔保,是買賣合同簽訂前買賣雙方行使權利、承擔義務的書面憑證。   商品房認購書並不是買賣商品房過程中必須要簽訂的,很多時候開發商都是根據行業習 ...

認購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認購書具有法律效力。我國合同糾紛的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

認購是什麼意思

  認購書指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的一份合同,且獨立於正式房屋買賣合同。認購書並不是購房過程中的必須的法律程式,在《合同法》上認購書視為要約合同。雖然認購書所約定的購買行為有效,但是買賣雙方仍需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因此,最終的購房法律文字只有購房合同。即便購房者不籤認購書,開發商也無權要求購房者簽訂。 ...

買房只簽了認購可以退房嗎

  買房只簽了認購書可以退房。只簽訂認購書的,可以反悔,要求退還首付款。嚴格來說,沒有簽訂購房合同前,雙方不是合同主體,購房人對房屋不享有任何權利,不能稱為退房。而只是對認購書的反悔。   對於反悔的責任,如果認購書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應當全額退還首付款。   籤認購書前要注意:   一、審查開 ...

認購有什麼法律性質

  透過對認購協議書法律性質的分析,可知認購書是獨立於商品房買賣合同的   簽訂認購書對於開發商而言,可以確保買賣合同日後的簽訂及履行。   對於購房者而言,可以約束開發商為其保留看中的房屋,在一定時期內不向他人出售,實際上是取得房屋的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 ...

買新房交定金籤認購要注意什麼

  買新房交定金籤認購書,需要注意的事項有:   1、將退定金寫進協議書:將退定金的相關條款寫入協議書中。到時按協議書中的規定解決問題,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2、交定金並不是必經的程式,在購房的過程中不要輕易交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