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孝公死,惠王立,新君根基不固,既有守舊勢力,以甘龍為首,時時妄圖推翻變法,鞏固自己的權利,又有以商鞅為首的變法派,掌握國家軍政大權;
2、用法過猛,刻薄少恩,法法之本,誅行不誅心,但細想去,太子觸法,長公子贏虔卻受到割鼻之刑,更有令人聞之色變的連坐制度,也無怪商鞅死後,秦人啖其肉,非恨變法,實恨其人;
3、不知變通,變法初年,秦國矛盾多,需以利藥,但等到變法已成,卻不懂得減刑以施恩,這也間接導致了大秦二世而亡。
1、孝公死,惠王立,新君根基不固,既有守舊勢力,以甘龍為首,時時妄圖推翻變法,鞏固自己的權利,又有以商鞅為首的變法派,掌握國家軍政大權;
2、用法過猛,刻薄少恩,法法之本,誅行不誅心,但細想去,太子觸法,長公子贏虔卻受到割鼻之刑,更有令人聞之色變的連坐制度,也無怪商鞅死後,秦人啖其肉,非恨變法,實恨其人;
3、不知變通,變法初年,秦國矛盾多,需以利藥,但等到變法已成,卻不懂得減刑以施恩,這也間接導致了大秦二世而亡。
1、商鞅被處死的原因是:
(1)商鞅變法觸動貴族利益,遭到貴族保守派的反對。
(2)嬴駟在當太子期間,屢次觸犯法條,商鞅不留情就處罰了太子老師。
(3)商鞅變法得到秦國上下的擁護,這讓秦惠文王警惕心其叛變。
2、商鞅前後兩次主持變法。秦孝公3年(前359)下變法令,規定宗室貴族按軍功給予爵位,根據爵位等級佔有田宅隸,廢除宗室貴族世襲特權;獎勵耕戰,要求努力耕織,生產多的可免徭役,怠而貧者降為奴隸;反對私鬥,以軍功大小授爵;實行連坐法,以“什”、“伍”編制戶籍;規定成年男子分居,否則加倍賦稅,增加國家財政收入。商鞅變法有功,升為大良造。
秦孝公十二年,把國都從雍(今陝西鳳翔)遷到咸陽,又進行第二次變法。並各鄉邑為三十一縣(一說四十一縣),置令丞,由國君直接管理;下令父子兄弟不能同室內息;廢井田,開阡陌,准許土地買賣;平賦稅,統一度量衡;反對儒書儒術,崇尚法家,一切以法為斷。
變法後,秦國日益強大,曾大敗魏軍,活捉魏將公子昂。因軍功封為商君。但是,商鞅變法觸犯了秦國宗室貴族的利益。太子犯法,其師傅公子虔、公孫賈皆遭刑罰。等秦孝公死後,太子立為秦惠王,公子虔等告商鞅謀反,被車裂而死。
商鞅雖死,其法未廢,為秦統一六國奠定了基礎。
1、變法嚴重損害了權貴的利益;
2、為推行變法,嚴格執法,結下私仇,尤其是公子虔和太子;
3、作為商鞅最堅實的支持者秦孝公去世,商鞅失去了靠山;
4、最根本原因是功高震主、鳥盡弓藏,作為臣子,威望,地位太高,秦惠文王害怕成為自己為政的障礙,更怕其萬一生有異心,威脅到自己王位,於是將商鞅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