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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不給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用人單位不給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用人單位不給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應注意蒐集並儲存雙方成立勞動關係的有關證據,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收集相關證據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單位不給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單位不給籤勞動合同可以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可以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公司不給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辦

  公司不給解除勞動合同的辦法是勞動者是可以反映到勞動局、仲裁委員會處理,造成勞動者損失的,可以要求公司賠償。此外,員工必須是提前30天申請辭職,而且按公司人事部規定辦理離職手續才能維權。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公司勞動合同怎麼辦

  勞動合同簽訂後,必須給職工一份。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 ...

在職員工願意勞動合同怎麼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2、如果經過企業書面通知以後,職工拒不簽訂勞動合同 ...

單位勞動合同的責任有哪些

  單位不籤勞動合同的責任有:   (一)支付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關係成立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 ...

單位勞動合同去哪投訴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縣以上人民政府勞動監察部門進行反映和投訴。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員工怎麼辦

  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二倍工資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 ...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有什麼後果

  不籤勞動合同分兩種情況。如果是用人單位要求籤訂書面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不籤書面勞動合同的,則用人單位無需承擔責任。如是用人單位的原因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主要有以下三種後果: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如何維權

  用人單位沒簽勞動合同,員工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繳社保等;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從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