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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協議保留勞動關係是否合法

單位協議保留勞動關係是否合法

  單位協議保留勞動關係合法,單位協議保險勞動關係,應當經單位與個人協商後決定,如果單位同意簽訂協議來保留與個人的勞動關係是可以保留的。勞動關係是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為其成員,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報酬的勞動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協議保留勞動關係依據是什麼

  協議保留勞動關係依據是工傷保險條例,其中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相關待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員工失蹤中止勞動關係是否合法

  員工失蹤終止勞動關係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不上班保留勞動關係有工資拿嗎

  保留勞動關係,暫時不用上班也不用給你發工資,只要雙方同意,這個從法律上也是允許的,但是單位依法應該繼續繳納社保費。不過如果員工不同意這樣,那麼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單位必須得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 ...

協議解除勞動關係後可否訴訟

  協議解除勞動關係後是可以訴訟的。解除勞動合同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 ...

單位要解除勞動關係社保怎麼辦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專案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解除勞動關係人員應憑《養老保險關係接續卡》和《失業證》及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接續手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按照有關規定 ...

公司強制變更勞動關係合法的嗎

  企業強制更改勞動合同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簽訂的,要更改勞動合同也須由雙方協商一致。用人單位單方面更改勞動合同是不合法的,也是無效的。 ...

單位無故解除勞動關係補償多少

  用人單位無故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標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 ...

單位以曠工解除勞動關係合法

  單位以曠工解除勞動關係是否合法如果公司有相關的管理制度,並提前告知,單位依據制度解除勞動合同就是有效的。曠工達到一定天數,構成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 ...

曠工解除勞動關係合法

  勞動者連續曠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