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司機發生交通事故的認定是首先要確認開單位的車是做什麼,如果是因為工作原因出去辦事後發生的交通事故的話,那麼有極大的可能被認定為工傷。如果是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的話,則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的規定,由交通事故責任者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單位司機發生交通事故的認定是首先要確認開單位的車是做什麼,如果是因為工作原因出去辦事後發生的交通事故的話,那麼有極大的可能被認定為工傷。如果是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的話,則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的規定,由交通事故責任者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僱傭司機發生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僱員的行為超出授權範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絡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
交通事故發生後,應及時報警處理,先由交警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各方的責任,之後再由各方在責任範圍內按比例承擔責任,若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在三日內申請複核。
發生交通事故司機的處理辦法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
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也就是說,司機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或者死亡的,必須立即報警並且保護現場。
如果事故發生地確屬偏遠或者手機訊號不好,不能報警,受傷人員又必須立即治療,同時又找不到其他車輛協助運送的情況,當事人可以利用事故車輛送傷者到醫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