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該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建設單位執行基本建設程式情況,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的評價,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式、內容和組織形式,工程竣工驗收意見等內容。
《建築法》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專案正式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驗收組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可下設若干個專業組。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竣工驗收報告的彙總與編制一般由建設單位來完成。《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收集、整理建設專案各環節的檔案資料,建立健全建設專案檔案,並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移交建設專案檔案。工程專案的竣工驗收是施工全過程的最後一道工序,也是工程專案管理的最後一項工作。它是建設投資成果轉入生產或使用的標誌,也是全面考核投資效益、檢驗設計和施工質量的重要環節。
根據《合同法》第281條規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建築法》第58條規定,建築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 ...
施工許可證是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准予建築工程開工的檔案,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凡是依照本法應當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沒有施工許可證就不能開工。
【法律依據】
《建築法》第七條規定,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
事業單位考試的組織者為該單位人事部門,具體誰進行面試,這要看人事部門是如何組織的了,有以下兩種方式:
1、是當地人事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成面試組進行面試;
2、當地人事部門邀請專家庫成員組成面試組進行面試,這種面試還有可能進行縣市之間的交換和設區市之間的交換;
人事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 ...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應由建設單位組織。建設單位收到工程驗收報告後,應由建設單位負責人組織施工、設計、監理等單位負責人進行單位工程驗收。
【法律依據】
《建築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 ...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勘查、設計單位工程專案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進行工程驗收。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 ...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包括:
1、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並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
2、建設單位收到工程驗收報告後,應由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組織施工、設計、監理等單位負責人進行單位工程驗收;
3、分包單位對所承包工程專案檢查評定,總包派人參加,分包完成後,將資料交 ...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考試各科試卷出題均是由縣委組織人事、紀檢監察、機要保密、公安等機關部門共同組織參與實施。
臨近出題的前一天,由紀檢監察機關部門從各科人才庫中隨機抽籤確定出題人員各1人,隨即通知各出題人員到位後,帶到特定地點實行全天候監管並切斷一切與外界的聯絡,出題人員按照縣招生辦指定的有關科目書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