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遷房辦理房產證的方式是,回遷民拿到回遷房的購房合同時,通常購房合同中有關於委託開發商代辦房產證的條款;
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代交相關的稅費後,申請辦理房產證,並辦理抵押登記後,就可以領取房產證。
【法律依據】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回遷房辦理房產證的方式是,回遷民拿到回遷房的購房合同時,通常購房合同中有關於委託開發商代辦房產證的條款;
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代交相關的稅費後,申請辦理房產證,並辦理抵押登記後,就可以領取房產證。
【法律依據】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房屋位置在徵收範圍內的都需要交房產稅。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物件,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房產稅“課稅範圍”指開徵房產稅的地區。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稅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如果是屬於房屋過戶,除房產稅還需需要繳納的費用如下:
1、契稅:房款的1.5%(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交易費:3元/平方米
3、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
4、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按各區具體規定,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5、營業稅:差價×5.5%(房產證未滿5年的)。
3、個人所得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產證滿5年並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土地出讓金:大概房款的3%。
由房產稅的徵稅範圍可知,回遷房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取決於房屋的位置,即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按照規定繳納房產稅,其他位置一律不收。
相關知識:房產稅納稅時間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該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