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區別是地位不同,國務院下屬組成部門和直屬單位,直屬單位的地位略低於組成部門,地方各級政府下屬工作部門與直屬單位,與國務院的組成部門與直屬單位基本上存在對應的關係。
人事任命方式不同,國務院直屬機構指的是各總局、總署,國務院有權根據需要自行決定這些部門的設立及其首長人事任免事務等事項,而無需經過人大及其常委會。這些部門不是國務院的組成部門,因此它們的的行政首長,除有特別需要時,不能參加國務院會議。這些部門中,帶“總”字的部門的首長為正部級,其餘為副部級。
國務院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區別是地位不同,國務院下屬組成部門和直屬單位,直屬單位的地位略低於組成部門,地方各級政府下屬工作部門與直屬單位,與國務院的組成部門與直屬單位基本上存在對應的關係。
人事任命方式不同,國務院直屬機構指的是各總局、總署,國務院有權根據需要自行決定這些部門的設立及其首長人事任免事務等事項,而無需經過人大及其常委會。這些部門不是國務院的組成部門,因此它們的的行政首長,除有特別需要時,不能參加國務院會議。這些部門中,帶“總”字的部門的首長為正部級,其餘為副部級。
1、從概念上講,部門”和單位”各自的定義不同:單位和部門從概念本身而言,單位指某個獨立的組織或機構,部門指獨立組織的某功能部分;
2、從性質上講,部門”和單位”性質不同:單位是相對與個人而言的,單位一般是度法人,是一個比較完整的、相對獨立的社會組織。而通常所說的部門是若干個性質相同或相似的某一類單位,當然部門也可以指一個單位內部的工作機構,也指政府的工作部門內,如交通部、人事部等。
3、從範圍上講,部門”和單位”各自的範圍不同:單位範圍很廣,不僅包括職能部門,也包括各級人民政府本身,還包括各級人民政府或職能部門的派出機構。嚴格地說,在國家機關中,部門是指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能機構,如公安局有時稱公安部門、工商局有時稱工商部門等等。是履行法律賦予的一方面職權的機構,是政府的一個組成部分。不過,部門”容和單位”沒有絕對的大小比較,都是相對而言的。有的部門下設的單位比較多,有的部門下設的單位比較少;反之有的單位是由很多部門構成,有的單位則是由較少的部門構成。
1、非營利性機構:正式批准設立的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符合《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有關規定的到民政部門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符合《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有關規定的到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登記為事業單位。
2、營利性機構:正式批准設立的營利性民辦學校,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的管轄許可權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3、非營利性機構:非營利性機構收費的具體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部分地區實行市場調節價及備案制,小部分地區實行政府指導價。趨勢是逐步實行市場調節定價。
4、營利性機構:實行市場調節,由學校自主決定,但要求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