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的條件為:
1、賠償請求權人主體適格。
2、有具體的賠償請求和事實根據。
3、國家機關的行為已經被確認為違法。
4、已完成行政複議前置程式。
5、在規定的期限內請求。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
國家賠償的條件為:
1、賠償請求權人主體適格。
2、有具體的賠償請求和事實根據。
3、國家機關的行為已經被確認為違法。
4、已完成行政複議前置程式。
5、在規定的期限內請求。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
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無罪錯判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人民法院對無罪的公民判處刑罰;
(2)原判刑罰已經執行;
(3)原判決經審判監督程式撤銷並且被告人被宣告無罪。
【法律依據】
1、《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幾個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根據賠償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判處管制、有期徒刑緩刑、剝奪政治權利等刑罰的人被依法改判無罪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賠償請求人在判決生效前被羈押的,依法有權取得賠償。
國家賠償責任產生的前提條件是:
1、主體要件是指國家對何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2、侵權行為要件主要解決的是哪些行為可以引起國家賠償責任;
3、損害必須具有現實性和確定性,必須是針對合法權益;
4、因果關係要件即損害結果必須為違法執行職務行為所造成。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十一條,賠償請求人根據受到的不同損害,可以同時提出數項賠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