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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方式有哪些

土地出讓方式有哪些

  土地出讓方式有以下四種:

  1、招標出讓: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出讓人)釋出招標公告,邀請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參加國有土地使用權投標,根據投標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2、拍賣出讓:是指出讓人釋出拍賣公告,由競買人在指定時間、地點進行公開競價,根據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3、掛牌出讓:是指出讓人釋出掛牌公告,按公告規定的期限將擬出讓宗地的交易條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場所掛牌公佈,接受競買人的報價申請並更新掛牌價格,根據掛牌期限截止時的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4、協議出讓:是指土地出讓雙方透過協商的方式有償的出讓土地使用權。

  所有出讓方式都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有:招標出讓、拍賣出讓、掛牌出讓、協議出讓。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14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書面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市、縣人民政府管理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

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方式有:

  1、拍賣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土地使用權受讓人的一種出讓方式;

  2、招標出讓,適用於開發性用地或者有較高技術性要求的建設用地;

  3、掛牌出讓,根據掛牌期限截止時的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4、協議出讓,一般多用於工業以及政府為調整經濟結構而給予優惠政策的專案。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14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書面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市、縣人民政府管理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


土地使用權出讓採用方式哪些

  土地使用權出讓採用方式有招標、拍賣、協議三種方式。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十三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拍賣、招標或者雙方協議的方式。商業、旅遊、娛樂和豪華住宅用地,有條件的,必須採取拍賣、招標方式;沒有條件,不能採取拍賣、招標方式的,可以採取雙方協議的方式。採取 ...

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哪些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方式有:   1、拍賣出讓,出讓人釋出拍賣公告,由競買人在指定時間、地點進行公開競價,根據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2、招標出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釋出招標公告,邀請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加國有土地使用權投標,根據投標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3 ...

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哪些

  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   1、出讓,出讓方式主要是招標、拍賣、掛牌、協議;   2、劃撥,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3、轉讓,轉讓方式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等。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19條,國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應根據土地使用者使用土 ...

土地交易的方式哪些

  土地公開交易方式有公開招標、公開拍賣、公開掛牌等。土地的交易的公開投標、拍賣和掛牌的共性是其交易的公開性,但其具體操作又有其差異性,針對不同性質的土地交易要採取不同的交易方式。土地交易以土地作為商品進行買賣、租賃、抵押和交換等的活動,是在相對開放的平臺下進行的活動,只有在開放公平的環境下進行才能完善土地交 ...

土地經營權的流轉方式哪些

  土地經營權可以流轉,流轉方式包括出租(轉包)、入股等方式。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二條的規定,透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權屬證書的,可以依法採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經營權。 ...

集體土地拆遷補償哪些方式

  集體土地拆遷補償的方式有:   1、貨幣補償,包括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價;   2、產權調換,拆遷人用自己建造或購買的產權房屋與被拆遷房屋進行調換產權,並按拆遷房屋的評估價和調換房屋的市場價進行結算調換差價的行為;   3、農民自建,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村鎮 ...

獲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哪些

  土地使用權獲取方式主要有出讓、劃撥、轉讓三種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