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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不買社保可以嗎

在公司不買社保可以嗎

  個人意願不買社保是可以的,但如果是公司不給買,可以和公司來協商,若協商不妥則向單位所屬的勞動保障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但社保一定是為勞動者建立社保賬戶補繳,而不是發現金給勞動者。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公司法人可以不買社保嗎

  公司法人不可以不買社保。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所以,公司法人是必須交社保的。

公司不買社保違法嗎

  實踐中有很多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購買社保的情況,那麼,公司不交社保合法嗎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同時也是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而社會保險的有關法規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中有一部分是要提存為社會統籌基金的。因此,可以肯定地說,不繳社會保險是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上述的案例,雖然從形式上來看,公司與員工自願協議不繳納社保費用是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的,但是從實質上來看,合同的生效要件必須是合法的,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公司若與員工自願協議不繳納社保費用,將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因此該協議是無效的。

  因此,公司與員工協議不交社保費用是不合法的,公司應當按照原有的政策繼續執行,為員工按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如果公司社保違法

  公司不給員工買社保是不合法的,公司應當為員工按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

公司社保怎麼辦

  如果公司沒有按照要求為員工辦理社保繳納的,員工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解除合同並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你想透過法律手段(比如申請勞動仲裁、法院起訴等)維護自己的社會保險的權益,必須符合勞動仲裁申請的時效: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天內。 ...

公司社保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公司不買社保的法律後果是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 ...

公司社保補償標準

  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用人單位可以社保

  不可以。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 ...

法人可以社保

  不可以,企業法人必須要辦理社保。但是,如果法人不在公司領取工資,在其他地方買了社保,那就不需要在公司辦理社保了。《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 ...

公司籤勞動合同社保違法

  違法。公司未籤勞動合同,也未給員工繳納社保,是可以去當地人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的。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