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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行紀合同糾紛怎樣解決

在我國行紀合同糾紛怎樣解決

  在我國行紀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如下:

  (1)和解。和解是指當事人因合同發生糾紛時可以再行協商,在尊重雙方利益的基礎上,就爭議的事項達成一致,從而解決糾紛的方式。

  (2)調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透過運用說服教育等方法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

  (3)仲裁。仲裁是指發生合同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根據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關進行裁決並解決糾紛的方式。

  (4)訴訟。訴訟是指合同糾紛發生後,當事人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依法予以處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主要有哪些

  合同糾紛有下列處理途徑:

  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透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

  3、仲裁。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20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貸款合同糾紛解決的方式有哪些

  有以下四種方式:

  (1)和解。和解是指當事人因合同發生糾紛時可以再行協商,在尊重雙方利益的基礎上,就爭議的事項達成一致,從而解決糾紛的方式。

  (2)調解。調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透過運用說服教育等方法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

  (3)仲裁。仲裁是指發生合同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根據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關進行裁決並解決糾紛的方式。

  (4)訴訟。訴訟是指合同糾紛發生後,當事人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依法予以處理。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128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透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保管合同糾紛解決途徑有哪些

  保管合同糾紛的解決途徑:   一、協商;   二、調解;   三、仲裁;   四、訴訟。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透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 ...

合同的含義是什麼

  行紀合同是行紀人根據委託人的委託,以自己的名義為其辦理購銷、寄售等事務並收取酬金的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14條的規定,行紀合同是指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委託他人從事貿易活動的人為委託人,接受委託從事貿易活動的人為行紀人。行紀合同在 ...

合同的法律特徵包括了哪些

  行紀合同的法律特徵有:   (1)行紀合同是雙務有償的諾成合同。   行紀人負有為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和有價證券買賣的義務,委託人負有支付報酬的義務,雙方的利益具有對價關係,因而為雙務有償合同。   (2)行紀合同的標的是行紀人為委託人進行的一定法律行為。   行紀合同屬於提供服務合同的一種,但行紀人提供的 ...

二手房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有哪些

  二手房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有:   一、協商解決   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   對於需債務人償還債務而其一時又無力償還的,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式協商解決:   (1)、分期償還。   (2)、實物抵債。   二、仲裁解決   仲裁是指合同雙方 ...

合同和委託合同的區別

  委託合同與行紀合同都是基於雙方當事人的彼此信任而產生,由一方代為另一方辦理委託的事務,其法律後果由委託方承受。但是,這兩種合同又有所區別:   1、行紀合同必須是有償的,委託人要向行紀人支付報酬;而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   2、行紀合同的主體具有限定性。在我國,行紀合同的委託人可以為公民 ...

合同是怎樣的合同

  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行紀合同的法律特徵:   1、行紀合同的標的是行紀人為委託人進行貿易活動,通常表現為為委託人買入或賣出特定物品或財產權利。   2、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行紀人為了委託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為交易活動, ...

合同的含義居間合同的含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14條的規定,行紀合同是指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委託他人從事貿易活動的人為委託人,接受委託從事貿易活動的人為行紀人。行紀合同在大陸法系國家及我國合同法理論上又稱信託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4條的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