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在民事訴訟中應怎樣收集有效證據

在民事訴訟中應怎樣收集有效證據

  1、應迅速、及時地收集證據;

  2、注意證據的全面性,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才可以更好的證明事實,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3、收集證據的進行不得有違法侵權等行為,要運用合法的手段收集證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訴訟證據在民事訴訟中有什麼作用

  訴訟證據在民事訴訟中的作用:是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證據問題是訴訟的核心問題,全部訴訟活動實際上都是圍繞證據的蒐集和運用進行。證據是法官在司法裁判中認定過去發生事實存在的重要依據,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審判過程中,都需要透過證據和證據形成的證據鏈再現還原事件的本來面目。

  民事訴訟證據指依照民事訴訟規則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民事訴訟證據對於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法院查明案件事實,依法正確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民事訴訟證據有三個最基本的特徵,即客觀真實性、關聯性和合法性。民事訴訟證據可被分為八種,分別是:當事人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電子資料、鑑定意見、勘驗筆錄。

民事訴訟中證人必須出庭作證嗎

  民事訴訟中證人必須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透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援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


民事訴訟申請再審期限是多久

  民事訴訟中申請再審的民事案件再審的期限一般為6個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 ...

什麼是民事訴訟自認的效力

  民事自認行為就是當事人對對方所提出的不利於自己的事實不予反駁的行為,也是表示認可的意思。對不利己事實自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二條規定,一方當事人在法庭審理中,或者在起訴狀、答辯狀、代理詞等書面材料中,對於己不利的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 ...

民事訴訟的打官司技巧

  打官司可以採取以下技巧:   1、打官司首先應該收集證據,並且要根據訴訟請求的順序或者按照事件發展的時間或者按照一定的邏輯結構整理證據。   2、原告要選擇自己有利的法院,被告要善用管轄權異議。   3、原告起訴前一定要確定訴訟請求。   4、寫好起訴狀,訴訟請求要寫全寫準,要寫清楚當事人的地址、電話等聯 ...

民事訴訟鑑定人是否屬於證人

  民事訴訟中鑑定人不屬於證人。鑑定人不等同與證人。一般情況下,鑑定人是獨立於案件之外的第三方專家學者。鑑定人是可以替換的,可以是多個。鑑定人的意見盡作為參考使用。而證人是不可替的,是案件的親歷者或者目睹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鑑定人有權瞭解進行鑑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 ...

離婚時收集什麼證據

  離婚時應收集的證據有:   1、證明夫妻關係已實際消亡的證據,如一方有暴力行為、不履行撫育義務等;   2、婚姻存續期間共有財產的數額、範圍的證據;   3、財產分割的理由,如其對家庭的貢獻及作出的犧牲等;   4、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如雙方實際承擔能力等;   5、要求婚姻損害賠償的證據等。   【法律依 ...

辦案人員收集哪些證據

  辦案人員應收集的證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0條的規定,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鑑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

辦案人員收集證據是哪些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辦案人員應收集的證據有: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