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取郵件時郵包有破損,則可要求對郵件進行復稱。如果郵包沒有破損,則可以依照以下方式解決:
1、從交寄局入手查詢,收包裹的時候,收寄局有義務清點物品;
2、如果確定不是交寄局的問題,則帶好證件和單據去收寄局查詢;
3、如果都查詢無果,則可以就此事對郵局提起民事賠償訴訟請求。
如果在取郵件時郵包有破損,則可要求對郵件進行復稱。如果郵包沒有破損,則可以依照以下方式解決:
1、從交寄局入手查詢,收包裹的時候,收寄局有義務清點物品;
2、如果確定不是交寄局的問題,則帶好證件和單據去收寄局查詢;
3、如果都查詢無果,則可以就此事對郵局提起民事賠償訴訟請求。
拒籤,並要求在快遞人員的簽收單上寫上貨物情況“貨物缺失未收貨”。收件時,必須堅持先驗貨再簽收,最好及時拍下拆封的影片,以便維權。快件內件不符,按雙方約定或保價金額賠償:《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使用者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企業與使用者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於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於未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規定:快遞丟失應按雙方事先的約定賠償。如果沒有約定,賠償方式有兩種:寄件人為快件保了價,買了保險,按保價金額賠償;沒有保價,依據《郵政法》《合同法》相關規定賠償。
《郵政法》規定:對於未保價的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是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3倍。
《合同法》規定:如果運輸過程中貨物有損毀,快遞公司要與消費者按照約定給予賠償,如果沒有約定的話要給予市價賠償,即按照交付或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