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田制在哪個朝代終止
均田制在哪個朝代終止
均田制在唐朝終止。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實行的一種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後歸其所有,部分土地在其死後還給官府。到了唐朝中期,土地兼併日益嚴重,至唐天寶年間,根本無法實行土地還授,故至德宗年間被“兩稅法”取代。
均田制的實施,肯定了土地的所有權和佔有權,減少了田產糾紛,有利於無主荒田的開墾,因而對農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起了積極作用。均田制的實施,和與之相聯絡的新的租調量較前有所減輕以及實行三長制,有利於依附農民擺脫豪強大族控制,轉變為國家編戶,使政府控制的自耕小農這一階層的人數大大增多,保證了賦役來源,從而增強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同時,西魏權臣宇文泰,在均田制的基礎上創立了府兵制,一直沿用至唐玄宗開元天寶年間,起用募兵制,停用兵府魚符,之後名存實亡。
井田制和均田制的區別是什麼
1、井田制和均田制的區別在於:井田制:代表整個奴隸主階級佔有全國所有土地,然後分配給大小奴隸主使用,占人口絕大多數的奴隸和庶民則完全被排除在外。均田制:有利於依附農民擺脫豪強大族控制,轉變為國家編戶,使政府控制的自耕小農這一階層的人數大大增多,保證了賦役來源,從而增強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
2、井田制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土地國有制度,出現於商朝,到西周時已發展很成熟。到春秋時期,由於鐵製農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諸多原因井田制逐漸瓦解。實質是一種以國有為名的貴族土地所有制。
3、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實行的一種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後歸其所有,部分土地在其死後還給官府。到了唐朝中期,土地兼併日益嚴重,至唐天寶年間,根本無法實行土地還授,故至德宗年間被“兩稅法”取代。均田制目的是建立一套限額授受的土地制度,協調統治階級內部矛盾,緩和被統治者的反抗,使勞動力與土地結合,以利於政府對農民的控制,以及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保證政府賦役來源。
井田制屯田制均田制的區別
井田制:目的是鞏固奴隸制統治,性質是奴隸制的土地國有制,奴隸社會的經濟基礎;
屯田制:指的是利用士兵和農民墾種荒地,以取得軍隊供養和稅糧,由曹操建立,此舉對安置流民,開墾荒地,恢復農業生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為曹操統一北方創造了物質條件;
均田制:西晉末年,中國北方在長期戰亂之後,戶口遷徙,土地荒蕪,國家賦稅收入受到嚴重影響,為保證國家賦稅來源,北魏孝文帝於公元485年頒佈,均田制的實施,肯定了土地的所有權和佔有權,使農民擺脫豪強大族的控制成為國家編戶齊民,保證了國家的賦稅收人
府兵制與均田制是什麼關係
府兵制:中國古代兵制之一,該制度最重要的特點是兵農合一,府兵平時為耕種土地的農民,農隙訓練,戰時從軍打仗,府兵參戰武器和馬匹自備,全國都有負責府兵選拔訓練的折衝府。
均田制: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實行的一種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後歸其所有,部分土地在身死後還給官府。
兩者的關係為: ...
均田制是什麼
我國從北魏到唐代中期實行的計口授田的制度。始於北魏,北齊、北周、隋、初唐時均沿此制。唐中葉后土地兼併加劇,均田制瓦解。“計口授田”是指政府根據所掌握的土地數量,授予每口人幾十畝桑田和露田。桑田可繼承,露田在年老或死亡後要收回。 ...
均田制的內容是什麼啊
均田制的內容:
1、男子15歲以上,授種粟谷的露田40畝,婦人20畝。奴婢同樣授田。耕牛1頭授田叨畝,限4頭牛。授田視輪休需要加倍或再加倍。授田不準買賣,年老或身死還田,奴婢和牛的授田隨奴婢和牛的有無而還授。
2、男子授桑田20畝。桑田世業,不必還給國家,可傳給子孫,可賣其多餘的,也可買其不足20 ...
均田制什麼時候開始的
均田制是北魏孝文帝改革實施的。均田制,即封建王朝將無主土地按人口數分給小農耕作,土地為國有制,耕作一定年限後歸其所有。地主階級的土地並不屬於均田範圍。
均田制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實行的一種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後歸其所有,部分土地在其死後還給官府。到了唐朝中期,土地兼併日益嚴 ...
井田制和均田制的區別
1、井田制:代表整個奴隸主階級佔有全國所有土地,然後分配給大小奴隸主使用,占人口絕大多數的奴隸和庶民則完全被排除在外。均田制:有利於依附農民擺脫豪強大族控制,轉變為國家編戶,使政府控制的自耕小農這一階層的人數大大增多,保證了賦役來源,從而增強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
2、井田制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土地國有制 ...
唐朝均田制瓦解的原因
原因:唐中葉,由於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和商品經濟的發展,土地兼併空前盛行,國有土地透過各種方式不斷地轉化為私有土地,政府控制的土地日益稀少,政府已無地授田。同時,唐政府對原來授田的農民橫徵暴斂,農民不堪忍受,或紛紛逃亡,或出賣土地而投靠貴族官僚地主為佃客。唐德宗建中元年,在宰相楊炎的建議下,兩稅法頒佈,均田制 ...
首次頒佈均田制是哪位皇帝
首次頒佈均田制的皇帝是:北魏孝文帝。
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實行的一種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後歸其所有,部分土地在其死後還給官府。到了唐朝中期,土地兼併日益嚴重,至唐天寶年間,根本無法實行土地還授,故至德宗年間被兩稅法取代。實施範圍一說始終僅實施於北中國,一說隋統一後實施於全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