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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財產協議有效嗎

夫妻財產協議有效嗎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8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夫妻之間未公證的財產協議有效嗎

  夫妻之間未公證的財產協議有效,婚內財產協議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不違反法律規定均有效。雙方自願簽訂,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對雙方發生效力,當事人可選擇是否公證,公證與否不影響合同的效力,除非雙方明確約定公證生效。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夫妻私底下籤的財產協議有效嗎

  夫妻私底下籤的財產協議只要基於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協議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話,即為有效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婚內財產協議有效

  婚內財產分割協議有別於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和婚前財產公證,是夫妻雙方在婚姻續存期間對夫妻各自的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的所有權進行協議,由於婚內財產分割協議沒有公示,不能推定第三人必然知道,所以婚內財產分割協議對第三人無效。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財產約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 ...

分割離婚財產協議有效

  只要不侵犯他人的利益,符合法律規定,協議離婚書上的財產分割是有效的。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書面協議有效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書面協議是具備法律效力的,但前提條件是建立在財產分割的約定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並且不存在著損害第三人的利益,不損害國家和集體的利益。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 ...

夫妻簽訂的分居協議有效

  只要符合自願合法原則,分居協議有效。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

夫妻財產協議需要公證

  首選,夫妻財產約定應當以書面的形式,沒有采用書面形式的,認定為沒有約定。   其次,夫妻雙方對約定可以進行公證,也可以不進行公證。如果進行了公證,變更時也應進行公證。夫妻雙方沒有公證的財產約定,只要不違反有關法律的強制性的規定,就應為有效約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一款規定, ...

離婚前簽訂財產分割協議有效

  離婚前簽訂財產分割協議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第一款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在訴訟前所達成的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約定,是以雙方協議離婚為前提,一 ...

私下籤訂的財產分割協議有效

  私下籤訂的財產分割協議滿足以下條件就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