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妻單方名下房產需要過戶給對方的話,需要雙方帶著身份證明、房權證、戶口本、結婚證、過戶確權審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該過戶屬於共有財產變更,只要工本費,不需要交稅。
法律依據:根據《婚姻法》規定,認定房屋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並不是以房產證上記載的是雙方姓名還是一方姓名為標準。
婚後只要是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不論是登記在雙方的名下還是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下,都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妻單方名下房產需要過戶給對方的話,需要雙方帶著身份證明、房權證、戶口本、結婚證、過戶確權審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該過戶屬於共有財產變更,只要工本費,不需要交稅。
法律依據:根據《婚姻法》規定,認定房屋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並不是以房產證上記載的是雙方姓名還是一方姓名為標準。
婚後只要是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不論是登記在雙方的名下還是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下,都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夫妻一方死亡後,如果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然後接受繼承的人帶上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父母房產證原件,死亡證原件,一齊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除未死亡一方外,其它人要現場放棄繼承權。
辦理繼承公證後,帶上上面所有資料及公證書原件,到房管局辦理房產繼承過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訴訟離婚後房產過戶怎麼辦理?訴訟離婚,一般來說,另一方會配合辦理房產過戶,即使對方不配合,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辦理房產過戶不是問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房產交易中心會協助法院辦理房產過戶。如果你放心,也可以請律師陪同你去辦理過戶手續。
協議離婚後,放棄房屋產權的一方不配合辦理過戶怎麼辦?對於協議離婚來講,一旦對方不配合,房屋過戶就比較麻煩,因為僅憑離婚證書和離婚協議書,尚不足以證明對方房產過戶的真實意思,房屋管理部門無法審查協議的真實性,因此,碰到這種情況,可以採取以下措施:1、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如果對方不配合,則是對離婚協議書的不履行,屬違約行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如果法院判決後對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這樣就可以辦理過戶了。2、辦理離婚時將離婚協議書公證。為了防止出現離婚後,一方不配合的情況出現,可以在辦理離婚時,將離婚協議書公證,以證明協議書的真實性,這樣房管局就會對離婚協議書予以認可,將房產過戶。準備協議離婚的當事人如果覺得雙方協議離婚不夠安全時,可以採用公證協議書的辦法或者直接起訴到法院,以調解的方式結案,拿到法院的調解書與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一樣的效力。
協議離婚後一方反悔了怎麼辦?一般情況下,法院不會支援一方反悔的請求。因為“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如果籤離婚協議時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對方是不能反悔的,你可以申請要求對方履行協議。需要注意的是,離婚房產過戶,如果對方不配合,可以申請強制執行,訴訟離婚可以直接持有效的判決書或調解書直接去房管部門辦理。沒必要因為此事與對方用暴力手段解決。當然你也可以請律師與對方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