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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協議有效條件是什麼

夫妻離婚協議有效條件是什麼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離婚的意思表示真實,且就財產分割、債務承擔、子女撫養達成一致;

  3、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禁止性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4、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夫妻離婚協議婚前財產需要填寫嗎

  夫妻離婚協議婚前財產可以填寫也可以不用填寫,這需要雙方協商。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只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內容不違犯法律規定,那婚前的房產分割,寫在離婚協議上是有效的;離婚協議上對財產的處理,只發生合同的效力,並不發生物權的效力。如果真的要分割,建議儘早去辦理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財產協議有效嗎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8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離婚協議有效

  離婚協議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並且不違背有關法律規定,經過離婚登記機關備案的,應為有效的離婚協議。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

私下寫的離婚協議有效

  我國的民法典規定,一般情況下,只有夫妻雙方到婚姻登記處辦完了離婚登記手續,領到離婚證後,私下寫的離婚協議書才會開始生效。如果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並沒有簽字按手印,也沒有辦離婚登記,那該離婚協議書就沒生效。即使起訴到法院,沒生效的離婚協議書也只能起到參考作用,法院不會依據離婚協議書內容進行判決。   法律 ...

自己在家寫的離婚協議有效

  自己在家寫的離婚協議如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協議內容也未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且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是有效的。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 ...

約定房產歸屬的離婚協議有效

  約定房產歸屬的離婚協議有效。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

夫妻離婚協議如何寫包括哪些內容

  夫妻離婚協議的主要內容有:   (1)、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外,還應當寫明:   (2)、雙方當事人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   (3)、子女撫養,即離婚後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   (4)、財產處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錢、債權等財產的分割,和夫 ...

重婚簽訂的離婚協議有效

  離婚協議所解除的是婚姻關係,而在重婚的過程當中是不存在法律上所認定的婚姻關係。所以重婚簽訂的離婚協議無效。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 ...

沒領離婚離婚協議有效

  無效。必須去辦理離婚證才算生效,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一人一份,民政局存檔一份。如果不去辦離婚證,婚姻關係繼續有效。   1、協議離婚的程式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環節。   當事人雙方必須親自申請,不得委託別人代理,還要出具兩人共同簽名的。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的撫養、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