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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投資股權分割方法

夫妻離婚投資股權分割方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後,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夫妻離婚時股權如何分割

  夫妻離婚時股權的分割是夫妻二人願意繼續持有股權的,均分股權;夫妻一方不願意持股,將股權作價補償給不願持股方。出資比例不能視為對夫妻共同股權的約定夫妻間的股權比例設定往往帶有隨意性,除非夫妻另有書面約定該註冊股份歸誰所有,否則只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離婚有權分割對方的股權嗎

  夫妻離婚時,有權分割對方的股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後,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夫妻離婚債務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以一方名義所負的債務如果能證明約定個人債務或者能證明屬於不是夫妻共同債務的情況可以不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最高人民 ...

夫妻離婚房產怎麼分割才好

  夫妻離婚的,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房產的分割辦法是:   1、首先,夫妻的共有房產有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並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2、夫妻共有的房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具體處理時,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也可以有所差別。   3、對不宜分割使 ...

再婚夫妻離婚是如何分割財產的

  個人財產是結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經取得的財產,我國最新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對於夫或妻一方財產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規定外,還可以是夫妻雙方透過書面協議的方式對婚前或婚後財產進行約定,約定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   對於一方所有的財產,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可稱為法定的夫妻個人財產, ...

夫妻離婚財產的分割有何原則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如下:   第一,堅持男女平等原則   第二,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   第三,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   第四,公平原則   第五,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先於法定的原則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了婚姻法分割財產的基本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 ...

小產權房在夫妻離婚時如何分割

  因國家土地管理法和相關政策禁止小產權房買賣,雖然夫妻與賣房人簽訂了房屋買賣協議,但該協議因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禁止性規定而無效,並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權,故對案例中的小產權房應不予處理。   雖然《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對於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應如何處理作出了規定,但該規定是建立在爭議房屋有合法來源基礎上的, ...

夫妻離婚後財產分割怎麼辦

  夫妻離婚後財產分割的進行是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 ...

離婚財產的分割方法

  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法院按照照顧女方和子女利益原則判決。一方個人財產不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7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