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屬於個人所有,婚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孩子並不是財產所有者,因此,離婚時夫妻有權要求平等的進行分配,孩子卻沒有權利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前財產屬於個人所有,婚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孩子並不是財產所有者,因此,離婚時夫妻有權要求平等的進行分配,孩子卻沒有權利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一、夫妻離婚財產的分配:夫妻婚前的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後夫妻雙方的合法收入即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前無特殊約定的,原則上平分。
二、孩子歸屬:
1、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
2、如果離婚家庭有不足兩週歲的子女離婚後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3、子女在兩週歲以上,且雙方同爭子女撫養權的,法院應同等的考慮雙方的情況,看子女隨哪方生活更有利於其成長。
4、子女在十週歲以上法院則會更多的考慮子女的意見。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父母離婚房子可以給孩子,夫妻雙方協商一致處置夫妻共同財產,約定將房產劃分給孩子,屬於贈與行為,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方可以行使撤銷權,撤銷贈與行為。
涉及到不動產的贈與,是以辦理所有權變更手續為準。也就是說贈與房產只有在辦理過戶之後,才算是徹底完成贈與過程。
當然,父母離婚房子可以過戶給孩子,取得住房產權,有住房的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住房貸款還請,無抵押。以上手續齊全,隨時可以申請辦理住房過戶手續。可以有房產證登記人和共有人以及買家當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以上住房三證,一起到該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