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金牌製作費用形式上是由奧運會組委會承擔,但實質上是由贊助商承擔;
奧運會獎牌製作費用名義上是由主辦國的組織委員會承擔,但實際上組委會會透過贊助的方式將製作獎牌所需的費用轉移給相關的贊助商,由贊助商為其提供製作費用或原材料;
以2008年北京奧運會為例,製作獎牌所需的黃金、白銀和銅都是由外國公司所贊助,玉是新疆某公司所贊助,並由揚州某公司為其免費製作的。
奧運會金牌製作費用形式上是由奧運會組委會承擔,但實質上是由贊助商承擔;
奧運會獎牌製作費用名義上是由主辦國的組織委員會承擔,但實際上組委會會透過贊助的方式將製作獎牌所需的費用轉移給相關的贊助商,由贊助商為其提供製作費用或原材料;
以2008年北京奧運會為例,製作獎牌所需的黃金、白銀和銅都是由外國公司所贊助,玉是新疆某公司所贊助,並由揚州某公司為其免費製作的。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
對於司法鑑定費用誰承擔的問題,一般來說誰提出做司法鑑定的誰應當預先繳納鑑定費用,如果醫療機構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由醫療機構承擔法律則比例的鑑定費用,將退還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屬的預繳費用。
如果經過鑑定醫療機構沒有過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的,誰提出的司法鑑定申請,誰負責承擔鑑定費用。如果是醫療機構提出的申請的,由醫療機構承擔,由患者及其家屬提出的申請的,由患者及其家屬承擔。如果是在訴訟中,法庭申請委託的,通常是雙方當事人各預交一半。
【法律依據】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6條:“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費;(二)申請費;(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精神病人強制醫療費用由國家承擔。
法律依據:《刑法》第18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強制醫療程式的條件:
(一)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二)經法定程式鑑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
(三)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
上述三個條件同時具備,可以予以強制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