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一方給另一方一定的彩禮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沒有結成婚,要求返還彩禮也是合法的。新的《婚姻法》規定,如果有下面的情形,收取彩禮不退也是屬違法的,甚至可以定罪。一是向男方索要彩禮之後,不結婚甚至消失不見的;女方索要了彩禮,不與男方結婚,也不退還彩禮,故意把責任歸結於男方的原因上,甚至出現逃逸的情況。這就有騙婚的嫌疑,從法律上說也屬於詐騙罪。其二是在脅迫下籤訂“彩禮婚姻契約”,一般是一方被另一方逼迫;兩個當事人雙方在彩禮給完,婚事卻沒談成,出現了不同說法。女方拿出所謂的彩禮契約說男方自願的,而男方卻說因脅迫被欺騙付的彩禮。如果這樣,根據調查核實,會根據合同法規定,女方這麼做屬於違法,並且透過欺詐逼迫手段強迫他人簽訂的合同無效。
離婚後女方不退彩禮不犯法,如果沒有結婚或者結婚後沒有共同生活的,則女方應該退還彩禮錢,此種情況女方如果拒不退還,屬於民事糾紛。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女方不退還彩禮可以,只有不是法律規定的返還彩禮的情況就可以不用返還彩禮。如果沒有結成婚,要求返還彩禮也是合法的,男方向法院起訴後,女方有能力退還彩禮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結果的,有可能被判刑。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不犯法。但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民法典》第一千 ...
1、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
3、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
4、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
5、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
【法律 ...
如說雙方在談婚論嫁的時候,給了彩禮但是最後分手的情況,會涉及到彩禮返還的情況,那麼女方不退還彩禮的條件是什麼?
女方不退還彩禮的條件
1、第一種情況
雙方雖未正式領證,但是已經同居兩年及以上時間,女方也不用返還彩禮。
2、第二種情況
男女雙方未舉辦婚禮,但是已經同居且登記結婚的,因此在 ...
不退還彩禮不足以構成詐騙案。
【法律依據】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 ...
關於彩禮錢,很多人都有不瞭解的地方,尤其是關於彩禮返還,來看看女方不返還彩禮的依據是什麼?
女方不返還彩禮的依據
1、同居領證或登記結婚一起生活
雙方雖未領證但是確實事實婚姻,大家都認可,一般這樣的情況是不用返還彩禮錢的。
2、未領證但同居超過兩年及以上時間
雙方如果在一起生活超過了兩 ...
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3、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4、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5、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 ...
小孩判給女方女方給撫養費,不管夫妻雙方的孩子判給哪一方,夫妻雙方中的另一方都要給予另一方和孩子以撫養費,小孩判給女方,女方也是要支付撫養費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