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處在懷孕期間的,如果是女方提離婚的,是不受限制的,可以按正常離婚的途徑走。可登記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法院判離婚的依據仍然是婚姻關係確已破裂,調解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女方處在懷孕期間的,如果是女方提離婚的,是不受限制的,可以按正常離婚的途徑走。可登記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法院判離婚的依據仍然是婚姻關係確已破裂,調解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是否受理,在你遞交起訴狀資料的時候,法院的立案庭工作人員在稽核後會給予即時的答覆意見。
1、如果資料不齊,會告知你補正;
2、如果不予受理,會告知你原因;
3、如果受理,則會給予登記,向你出具案件受理通知書,並讓你交納案件受理費;
4、如果疑難案件,則會告知你留下資料和電話,研究後和你聯絡,這個過程不會超過七天。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3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