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和借條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它們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條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生,欠款則可能是因為買賣、租賃、利息等原因產生。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條,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欠條和借條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它們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條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生,欠款則可能是因為買賣、租賃、利息等原因產生。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條,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朋友借錢打借條,不能打欠條,更不能打收條。
“借條”實際上是一份簡化的借款合同,表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借貸法律事實,其法律後果是直接在當事人之間確立了借貸的債權債務關係,借款人應依照約定向出借人歸還借款,否則將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借條效力最高,可以直接證明借貸關係;欠條法律效力其次,可以證明“欠錢”的債權債務關係,但無法證明“借錢”的借貸關係;收條效力最低,甚至連債權債務都證明不了,更無法證明借貸關係。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欠條和借條的性質不同。它們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生,欠款則可能是因為買賣、租賃、利息等原因產生。
欠條和借條訴訟時效不同。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3年;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依照《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對於借款期限沒有約定和約定不明確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據此,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其訴訟時效從出借人主張返還之日的次日起開始計算3年。債權人從借款發生之日的20年內主張權利。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3年。需要說明的是,此類訴訟案由應為基礎法律關係;
借條儘量簡潔明瞭,不要用模稜兩可的語言。比如:陳某借劉某十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
借款人要謹慎書寫借條。特別是在尚未收到借款以及沒有借貸事實的情況下,輕易書寫借條,將可能承擔沒有得到借款但需要償還借款的風險。
借條本身必須是一張完整的紙,不能是撕過或裁剪過的紙張。借條的完整性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條不具有完整性作為抗辯,因為法院並不瞭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訴訟中,本著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你作為原告主張撕去的是空白無用的廢紙,是需要自己舉證,如果舉證不能就要承擔敗訴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