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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股權代持協議無效的情況

如何才能股權代持協議無效的情況

  違反下列情形則股權代持協議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解釋三》第二十五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根據《合同法》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股權代持協議是否合法

  股權代持協議是合法的,根據有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前款規定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六條規定,名義股東將登記於其名下的股權轉讓、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實際出資人以其對於股權享有實際權利為由,請求認定處分股權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處理。

  名義股東處分股權造成實際出資人損失,實際出資人請求名義股東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股權代持協議是有效的嗎

  股權代持協議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都是有效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五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

  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房產協議是否有效

  房產代持協議是有效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零四條的規定:託人處理委託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託人。因房屋代持人只是實際購房人的受委託人,所以基於受委託關係而取得的房屋所有權應歸委託人即實際購房人享有,實際購房人有權根據協議約定要求代持人履行相關義務。   在司法實踐中,一般也認可房屋代持 ...

股權什麼意思

  股權代持又稱委託持股、隱名投資或假名出資,是指實際出資人與他人約定,以該他人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一種股權或股份處置方式。在此種情況下,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之間往往僅透過一紙協議確定存在代為持有股權或股份的事實。如果說股權代持還帶有一定模糊性的話,股權信託則是一個較早為人們所熟知並被很多信託 ...

交通事故賠償協議無效情況有哪些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

股權對新三板掛牌有哪些影響

  股權代持會影響新三板掛牌。   公司新三板掛牌重要的一個條件是:擬掛牌企業需要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而股權代持在日後極易發生利益糾紛和股權糾紛,因此,目前上市規則以及新三板掛牌規則中明確要求清理股權代持。   法律依據:   《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   “有限 ...

房產協議合法嗎

  房產代持協議是合法的,是受法律認可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二條規定:當事人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與真實權利狀態不符、其為該不動產物權的真實權利人,請求確認其享有物權的,應予支援,但底線是不能違反相關政策、法規的規定。   因不動產物權的歸屬,以及作為不動 ...

公司法股權轉讓的規定有哪些

  公司法股權轉讓代持的規定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五條規定,名義股東將登記於其名下的股權轉讓、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實際出資人以其對於股權享有實際權利為由,請求認定處分股權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處理。 ...

協議是否有效的

  所謂股權代持,也被稱為委託持股、隱名持股、股權掛靠,是指實際出資人(即被代持人)與名義出資人(即代持人)以協議或其它形式約定,由名義股東以其自己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由實際出資人履行出資義務並享有投資權益的一種權利義務安排。   雖然股權代持帶有隱藏真實股東身份的因素,但其在法律層面上是受到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