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如何申請單方面離婚

夫妻一方如何申請單方面離婚

  夫妻一方單方面離婚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如何申請單方面離婚

  單方面離婚主要有以下手續: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單方面離婚怎麼申請需要什麼材料

  單方面申請離婚需要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只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訴狀即可。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單方面離婚申請有哪些要求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存在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即可起訴離婚。如: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 ...

夫妻一方如果單方面離婚怎麼離

  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受理以後,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一般法院審理時應該經過司法調解,調解不成才判決。但是婚後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予以受理離婚起訴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 ...

申請訴訟離婚需要多久才可以離

  一般來說離婚糾紛少則三個月,多則六個月。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 ...

一般申請訴訟離婚多久受理

  一般申請訴訟離婚在七日內受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規 ...

分居幾年可以申請自動離婚

  分居幾年也不可以申請自動離婚,分居兩年可以離婚但是前提必須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沒有這一法定條件是不能離婚的。   根據《婚姻法》第25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時,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

女方單方面離婚怎麼離最快

  女方單方面離婚可以透過提起訴訟的方式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 ...

申請分居離婚需要什麼證件

  申請分居離婚協議離婚的需要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