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與受理:(一)破產申請;(二)立案審查;(三)案件受理;(四)案件受理後的工作;債權的申報與登記;債權人會議;破產和解;企業整頓;破產宣告;破產清算;裁定破產程式終結;企業登出登記。如需要詳細的解答建議諮詢律師。
2、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1、申請與受理:(一)破產申請;(二)立案審查;(三)案件受理;(四)案件受理後的工作;債權的申報與登記;債權人會議;破產和解;企業整頓;破產宣告;破產清算;裁定破產程式終結;企業登出登記。如需要詳細的解答建議諮詢律師。
2、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1、申請與受理:(一)破產申請;(二)立案審查;(三)案件受理;(四)案件受理後的工作;債權的申報與登記;債權人會議;破產和解;企業整頓;破產宣告;破產清算;裁定破產程式終結;企業登出登記。如需要詳細的解答建議諮詢律師。
2、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上市公司申請破產流程是:
1、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產的請示;
2、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產案件後,應當在10日內通知債務人和已知的債權人,併發布公告;
3、法院對債權人或債務人提出的破產申請進行審理,確認其具備法定條件的即可宣告破產;
4、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破產清算;
5、清算結束後,法院裁定的破產程式的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