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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起訴離婚對方不來怎麼處理

如果起訴離婚對方不來怎麼處理

  起訴離婚對方不來的要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對策:

  1、被告確因下落不明,無法通知其到庭的,可以公告送達訴訟文書,公告期滿就視為送達,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2、被告有明確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種種原因不出庭的。

  (1)本人確不願出庭參加訴訟,但以書面的形式向法院陳述意見的,可以依法缺席判決處理。

  (2)本人既不願出庭應訴,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書面的離婚意見的,因為這類涉及子女撫育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相關案情,故經兩次傳票傳喚後,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傳其到庭參與訴訟。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如果起訴離婚離不了怎麼辦

  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一般法院是進行調解,第一次訴訟是不判決離婚的,半年後才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一般第二次訴訟是會判決離婚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起訴離婚對方不到場可以離嗎

  離婚是夫妻雙方依法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它將導致當事人雙方身份關係的變更,所以離與不離都要當事人親自表態才行。

  而且調解是離婚訴訟中的必經程式,“調”後是否能“解”也必須當事人親口說了才算數。正因為如此,離婚案件審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庭。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2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一方起訴離婚對方出庭怎麼辦

  一方起訴離婚,而對方不出庭的,法院傳票傳喚後,仍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缺席判決。我國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離婚案件中當事人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義的以外,仍應當出庭應訴。如果確實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而被告不出席的,經過法院傳票傳喚,仍然無正當理由拒絕到庭的,法院可以進行缺席 ...

法院起訴離婚對方出現怎麼辦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9)一百零九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

起訴離婚對方拿傳票怎麼辦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

起訴離婚對方同意能離嗎

  起訴離婚,對方是否同意離婚不影響法院的判決,對是否判決離婚由法官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 ...

如果起訴離婚一方同意怎麼辦

  既然是訴訟離婚,就不必考慮對方是否同意。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只聘請律師透過法院離婚。訴訟離婚是強制性的進行夫妻雙方離婚,不要求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只要想離婚的一方能向法院提交夫妻關係確實破裂、有婚外情、家庭暴力等情況,法院通常都可以判決離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 ...

起訴離婚對方出庭能離嗎

  對於這類離婚案件,分兩種情形處理:   (一)本人確不願出庭參加訴訟,但以書面的形式向法院陳述意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3條之規定,可以依法缺席判決處理。   (二)本人既不願出庭應訴,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書面的離婚意見,對這類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可按“最高 ...

交通事故對方處理怎麼辦

  交通事故對方不來處理可以找負責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處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郵寄肇事方,然後到法院起訴,勝訴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