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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間能夠分割夫妻財產嗎

婚姻期間能夠分割夫妻財產嗎

  婚姻期間一般是不能夠分割夫妻財產的,但特殊情況除外。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四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離婚後還能重新分割夫妻財產嗎

  離婚後還能重新分割夫妻財產,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離婚以後還能重新分割夫妻財產嗎

  離婚後可以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協議離婚會查夫妻財產

  協議離婚不會查夫妻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 ...

破產期間管理人可以出租財產

  破產期間管理人可以出租財產。   根據《破產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債務人佔有的不屬於債務人的財產,該財產的權利人可以透過管理人取回。   對於不屬於債務人的財產,其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不依照破產程式,透過管理人將該財產予以取回的權利。   進入破產程式以後,為了對債務人的財產予以保 ...

涉外婚姻應如何分割離婚財產

  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7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 ...

孩子可以參與分割離婚財產

  一般來說,家庭財產是由夫妻兩人透過勞動積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參加勞動,無經濟收入,因此,在父母離婚時,未成年的孩子無權分得家產。但是屬於孩子個人財產的,父母無權分割。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 ...

婚姻期間財產分割原則是什麼

  離婚姻期間財產分割原則是: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 ...

婚姻期間已轉移財產是否應予分割

  應當分割。對於婚姻期間轉移財產,給配偶一方造成損失的,無過錯方在離婚時可在主張財產分割時多分,或者追回被轉移財產。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具有平等的處理權,一方不得未經對方允許擅自轉移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7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 ...

夫妻財產分割協議可以反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